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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7.03.16
【字 号】冀人口办[2007]15号
【施行日期】2007.03.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冀人口办〔2007〕15号)
各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计生局:
  现将《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望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简称“五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两大主要任务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促进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轨道。
  二、“五五”普法目标及原则
  “五五”普法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适应全社会和广大人民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的需求,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普遍受到系统化的法制教育与培训,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广大人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显著增强,自觉用法律规范生育行为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杜绝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计划生育恶性案件,树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为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奠定坚实基础。
  “五五”普法基本原则:
法制教育计划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安排好、落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众喜闻乐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更好地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全局,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河北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众的原则。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与便民维权结合起来,以众需求为出发点,全方位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众所关心、关注的涉及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利,从满足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实际需要出发,服务众,教育众;坚持着眼于教育引导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把维护众自身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与遵守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增强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活力。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工作的考核评估,注重工作实效。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生活多样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不同对象、不同阶段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办法,努力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
效果。
  三、“五五”普法主要对象和任务
  “五五”普法主要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主管领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广大育龄众。
  “五五”普法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提高决策能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素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通过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通过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依法解决社会矛盾和化解纠纷的能力。
  二是落实《纲要》和《意见》,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党委(组、支部)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三是依托各种载体,广泛开展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机关学习园地、中心组学习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省人口计生委举办的市、县级主任培训班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全面搞好对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为民、便民维权的观念,树立计划生育执法的公信力。
  二是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和综合改革的
新形势,重点学习“一法三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了解和掌握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及其动态,重点学习《婚姻法》、《收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婚姻登记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正确理解法律、宣传法律、执行法律,正确运用法律处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务,保护人民众的合法权益,提高部门执法水平。
  三是熟练掌握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是深入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众实行计划生育权益的重要意义,减少因违法行政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加强对公民的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中,公务员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0个小时。在公务员录用中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
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资格考试、岗位培训、交流研讨、专题辅导、自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维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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