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2.07 好孩子自行车怎么样
∙【字 号】中府办[2012]85号
∙梦见下雪【施行日期】2012.12.07
为什么电脑开不了机∙【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中府办〔2012〕8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
中山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做好“十二五”时期的消防工作,全面提升全市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水平,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幸福和美中山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市镇两级全部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制度不断完善,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组织对各镇区开展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二是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全市所有村(社区)全部建立安全消防站,新增专职消防中队3个,购置配备大功率水罐泡沫车、AT主战车、移动充气车等高性能消防车49辆,各类消防器材装备6.4万余件(套)。三是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有效落实,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推进,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专项治理成效明显。火灾隐患举报重奖制度、“三分三定”监管模式等多项创新举措不断完善,全市消防管理和消防监督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四是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全面收编并规范管理18支政府专职消防队,累计建立村(社区)消防站273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层消防组织100%覆盖,构建起以现役队伍为主、政府专职队为辅、企业专职队和志愿队伍等多种形式
消防队伍为补充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市各级消防部门接警出动约1.45万起,出动警力约15.4万人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7000多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42.8亿元。
当前,我市消防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各种致灾因素多,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压力大;二是外来人员数量大、流动快,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低;三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消防安全投入不平衡,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消防车道、消防给水管网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四是消防警力不足,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需要。
二、“十二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全市综合防灾救援体系和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预防死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
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实现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增强,城乡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普遍建立,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和众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重特大火灾尤其是死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具体指标是:
--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年度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人以内,亿元生产总值火灾损失率低于0.04‰,重特大火灾尤其是死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社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市镇两级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检查考评以及部门依法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有效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有效开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夯实。制定落实《中山市消防装备五年规划(2011-201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宣传教育)建设全面达标,城市消防站、城镇消防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五个基本”建设继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壮大,消防装备结构优化,消防战勤保障网络全面建成,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
高污开车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全面纳入学校教育、党政干部培训、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范畴。全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不断完善消防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培训、管理等机制,到2105年末,全市消防志愿者总数达到10万人。
--消防应急救援水平提升。灭火与应急救援“五大战区”(东、南、西、北、中)高效运作,探索建立区域性综合应急作战指挥体系,完成中山市新119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全市范围内互联互通互传、固移结合的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和比较完备的城乡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市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大队全面运转,队伍攻坚打恶能力和勤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市镇两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任期目标、政务督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大消防安全投入,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完成中山市城区消防专项规划修订工作,所有镇区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健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中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和《中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责任考评并严格落实奖惩。
2.完善部门依法监管。教育、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安监、人防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教育培训,组织消防专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负有行政许可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行政许可前置条件,严格审查把关,并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互通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3.强化单位主体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评估和整改,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大型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二)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1.统筹城乡消防发展。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城镇发展实际,加快消防站新建、改建、扩建步伐,优化站点功能和安全布局。镇区、街道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村(社区)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落实防火制度。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建设,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城中村”改造、村庄整治等工程统筹建设,全面优化消防安全硬件环境。整合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实行农村户户联防和社区区域联防制度,推动消防工作防治。
怎么发消息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制定落实《中山市消防装备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坚持先急后缓、先达标再提升、先必配再选配的原则,力争到2013年末,我市消防装备100% 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要求,基本适应日常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到2015年末,我市消防装备建设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其中,执勤车(船)达到143辆(艘),分别配备全市现有的27个消防队,平均每队至少5辆执勤车,具备较强的持续攻坚作战能力。适度提高消防技术装备配备水平,配备一定数量高精尖技术装备,如消防机器人、涡喷消防车、生命救助卡等,满足灭火救援实战需要。按照“5分钟消防”布局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原则,探索在中心城区繁华地段和有条件的镇区建设小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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