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礼香、李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贺礼香、李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由】行政  行政行为种类  行政复议 
【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4.13 
【案件字号】(2020)湘行终412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李俊穎夏阳何建湘 
【审理法官】李俊穎夏阳何建湘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贺礼香;李会;邵东市人民政府;邵阳市人民政府 
【当事人】贺礼香李会邵东市人民政府邵阳市人民政府 
【当事人-个人】贺礼香李会 
【当事人-公司】清明节有三倍工资吗2021节假日安排时间表法定邵东市人民政府邵阳市人民政府 
【法院级别】春暖花开的朋友圈说说春天唯美说说短句高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行终字 
【原告】贺礼香;李会 
【被告】挖煤界面邵东市人民政府;邵阳市人民政府 
【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邵东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关闭邵东县工业品市场(一期)的公告》(邵政发[2019]6号)的合法性及邵阳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邵政复决字[2019]21号)的合法性。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发回重审不可诉 
【指导案例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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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查明】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邵东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关闭邵东县工业品市场(一期)的公告》(邵政发[2019]6号)的合法性及邵阳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邵政复决字[2019]21号)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为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本案中,原邵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在检查中发现邵东县工业品市场仍然存在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要求,防火分区面积超过标准,防火间距不足等重大火灾安全隐患,经集体研究,依法依规向原邵东县
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采取断然措施彻底消除市场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原邵东县人民政府考虑到从2014年下半年以来,该市场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并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原邵东县人民政府经多次组织召开邵东县工业品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调度会,投入经费维修整改了部分消防设施,但仍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实际情况。为确保不发生死伤恶性火灾事故保护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召开经营户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作出关闭市场的决定并公告具有公益性、正当性,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邵阳市人民政府在受理贺礼香、李会的复议申请后,向原邵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相关文书,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邵阳市人民政府依据邵东市人民政府提交的证据和依据,作出维持《关闭市场公告》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邵政复决字[2019]21号),并依法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复议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上诉人贺礼香、李会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贺礼香、李会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4 00:01:50 
【一审法院查明】各方当事人一审提交的证据,已随案移送本院。一审已经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上诉人诉称】贺礼香、李会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不认可的证据予以采信错误,认定事实错误。邵东工业品市场一期仅在2001年发生过火灾,自此之后没有再发生火灾,市场已经做到万无一失。市政府作出《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邵东工业品市场(一期)的决定》没有事实依据。综上,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贺礼香、李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0)湘行终412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贺礼香。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会。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邵东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湖南省邵东市两市镇兴和大道某某。
     法定代表人:周玉凡,该市市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邵阳市人民政府。住。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某某/div>法定代表人:刘事青,该市市长。
审理经过     上诉人贺礼香、李会因与被上诉人邵东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邵东市政府)、邵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邵阳市政府)关闭市场公告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5行初13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江疏影吴亦凡419事件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邵东工业品市场一期主要经营五金、服装、文具等
大小门类近千种商品,集经营、仓储、住宅为一体。因年久失修,设备设施严重落后,市场内乱搭乱建、消防等公共安全存在严重隐患。2014年8月13日,市场成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经过整改,2016年7月5日,邵东县公安消防大队给市场服务中心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销案通知书》(邵东公消重销字[2016]第0001)号),认为要求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消除,予以销案。同年8月12日,原邵东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对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销案摘牌的批复》(邵政函[2016]108号),同意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销案摘牌。因市场火灾隐患并未整改到位,2018年8月21日,原邵东县委以文件的形式(邵发文[2018]13号)将整改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列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继续整改。2019年3月26日,原邵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到市场进行消防监督抽查,发现市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主要体现在:1、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2、防火分区面积超过标准;3、防火间距不足。这些火灾隐患很难整改到位,为确保不发生死伤恶性火灾事故,同年3月28日,原邵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的要求,向原邵东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采取断然措施彻底消除市场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2019年3月,原
邵东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组织市场内各类经营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宣传市场升级改造政策,同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2019年4月1日,原邵东县人民政府召开了第九次常务会议,作出关闭市场的决定。同年4月8日,原邵东县人民政府给原邵东县消防大队下发了《关于关闭市场的决定》(邵政发[2019]5号),决定对市场进行关闭。同日,原邵东县人民政府发布《关闭市场公告》。公告的有关事项:一、关闭区域:衡宝路以北、荷花路以南、港南河以西、红岭路以东工业品市场(一期)区域。二、关闭时间:2019年5月30日。三、关闭区域内,所有经营户、业主、住户在关闭之前须搬离并腾空经营门店(摊位),住宅及相关设施。自关闭之日起,关闭区域内停止一切生产生活及经营活动。四、关闭后,将对所有建筑物予以拆除,国有资产依程序办理报废手续,私有资产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偿。五、对在关闭之日前搬离并腾空的经营户、业主、住户,县人民政府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对逾期未搬离并腾空的门店(摊位)、住宅及相关设施,将依法强制拆除。六、对影响、阻碍、破坏关闭市场的行为将依法打击。
     贺礼香所有的位于邵东市两市镇工业品市场东11号115206栋101-301房屋于2013年6月26日进行了房产登记;两市镇工业品市场西19号、20号的房屋为李会所有。原邵东县
人民政府关闭工业品市场,发布《关闭市场公告》。贺礼香、李会不服,提起本案行政诉讼。
     另查明,邵东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12日撤县设市变更为邵东市人民政府。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从查明的事实看,原邵东县消防大队检查发现邵东工业品市场存在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安全隐患,依法向原邵东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采取断然措施彻底消除市场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涉及到市场和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原邵东县人民政府据此作出关闭市场的决定并发布《关闭市场公告》具有公益性、正当性,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邵阳市人民政府受理贺礼香、李会的复议申请后,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作出维持《关闭市场公告》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邵政复决字[2019]21号)并无不当。贺香礼、李会提出邵东市政府发布《关闭市场公告》行为违法的理由不成立。故对贺礼香、李会要求判决撤销原邵东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关闭市场公告》及邵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贺礼香、李会在邵东工业品市场购有房屋及门面,市场关闭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原邵东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关闭市场公告》,涉及到包括贺礼
香、李会在内的广大经营户的权利义务,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对邵东市人民政府提出《关闭市场公告》不可诉的主张,该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贺礼香、李会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50元,由贺礼香、李会负担。
二审上诉人诉称     贺礼香、李会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不认可的证据予以采信错误,认定事实错误。邵东工业品市场一期仅在2001年发生过火灾,自此之后没有再发生火灾,市场已经做到万无一失。市政府作出《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邵东工业品市场(一期)的决定》没有事实依据。综上,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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