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合同纠纷中, 逾期付款是常见的违约形式。 逾期付款除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外,债务人还应当承 担什么违约责任, 《合同法》实施后,由于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批复与合同法规定不一 致,浮现了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合用上的混乱。
一、 《合同法》实施前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实施前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有两种形式,即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㈠逾期付款违约金规定的演变
逾期付款违约金,指有义务付款一方当事人逾期付款而应承担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一 概念首次浮现在1984年1月23日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4项规定中,其合用范 围限于有明文规定的违约条款中,其计算标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因中国 人民银行在不同时期对延期付款的利率规定不同,导致法院在认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时也 要不断调整。1994年最高法院以法函(1994)10号复函黑龙江省高级法
院,逾期付款违 约金按每日万之三计算。1996年最高法院以法函(1996) 7号复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逾期付 款违约金按每日万之五计算。此时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尚未以法定概念的形式合用于普通案件。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1996)156号文规定自同年5月1日起逾期贷款利 率调整为4‰。地方法院欲调整标准而没有法律依据,如继续延用最高法院(1996)7号批复 规定的标准又与事实相左。在此情形下广东省高级法院于1998年请示,最高法院以法释(19
99)8号《批复》规定,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该批复的合用范围是“合同”案件,严 格界定就是经济合同案件。这样就使“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一概念及其相关规定从原来仅合用于工 矿产品购销、农副产品购销等有限的合同扩大到所有的经济合同。
该地板砖排名《批复》改变了以前的逾期付款的含义。以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不存在约定 在excel中如何输入身份证号情况。而该批复却规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人民银行标准。即该批复承认约定违约金的存在,也 就是好看的古装武侠剧说该批复设立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制度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总起来说就是任何人 只要有付款违约情况,就必须支付违约金,有约定依约定,无约
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
计算。
㈡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赔偿金是违约一方由于给对方造成为了经济损失所赋予的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合用 关系是: 1、逾期付款违约金能补偿经济损失的,就再也不支付赔偿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是包 含关系。 2、经济损失超过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赔偿金用于补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足的部份,赔偿金 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补偿关系,可以同时并用。
二、 《合同法》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㈠取销了法定违约金
《合同法》在违约金制度上采用了当事人“约定主义”而摒弃了此前的“法定主义天醒之路评价”,即当合 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依约定请求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得主张违约金。《合 同法》第114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
支付一定数额的违 约金”。按照像反解释,即当事人可以不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就可以 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当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否主张违约金的关键在于判 断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如果有约定就可主张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请求违约金,而 只能请求其他方式的违约责任。
㈡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伤害赔偿金的预先确定,因此违约金与赔偿金之间是互为包含的 关系,换言之,违约金可以涵盖赔偿金,反之赔偿金也可以涵盖违约金。二者的合用关系是: 1、原 则上不并存; 2、就高不就低; 3、优先合用违约金责任条款。
三、违约金合用的冲突
先进基层党组织《合同法》施行后,在时间效力上,最高院法释[2000]34号批复,将法释[1999]8号批复中规定 的计算标准删除。法释[2000]34号批复实质上是法释[1999]8号批复的批复。《<批复>的批复》是在 《合同法》生效后对违约金所作的进一步解释,但其中的内容并不符合《合同法》中的违约金制度, 实质上是对《批复》的复制。由于《批复》没有被废止, 《
批复》与《合同法》的效力并存。逾期付 款违约金规定浮现了“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和“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不主张违约金”
的局面,引起了法律合用上的冲突
四、违约金合用冲突的解决
根据法发(1999)15号文第14条第2款“援引司法解释作为判决或者裁定的依据;应当 先引用合用的法律条款,再引用合用的司法解释条款”。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的判决文书时应首先引用应合用违约金的法律条文,再引用该批复作为依据,而《批复》赖以存在 的《经济合同法》已经废止,故不应再合用该批复。
《合同法》取销法定违约金后,当事人在合同中既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又未约定应承担 逾期付款损失,或者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金约定不明的,当事人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只能由赔 偿损失这一方式来实哥只是个传说歌词现。
五、逾期付款损失的确定
逾期付款损失有利息损失和其他损失两种。
㈠利息损失的确定
1.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标准
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是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还是存款利率作为计算标准, 存在着争议。 笔者认为 应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标准。理由是:其一,虽然贷款利息、存款利息 都是本金的孳息,但在日常生活中经营者不会以存款作为投资方式使用资金。其二,通常情况下, 经营者的资金来源于自己的积累和贷款,而贷款支付的是贷款利息。其三,让逾期付款违约者支付 存款利息损失,就会浮现违约者逾期付款的代价小于从银行贷款的代价,违约者反而获利,容易造 成违约者乐于违约, 也违反了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利的法律原则。其四, 《经济合同法》 废止前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规定的也是贷款利率而不是存款利率。 其五,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 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 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
计算。 ”
1999年6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9)192号)第六条规定: 自1999年6月10日起,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三(折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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