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整改措施
【篇一:医疗纠纷报告及分析整改工作措施】
长乐市首占镇卫生院医疗纠纷报告及
分析整改工作措施
一、建立医疗纠纷领导小组
组 长:陈礼记(院长) 副组长:林锦绣(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陈景成(医务科副科长)(兼) 成 员:黄礼涛、黄立祥、林燕清、
高一夐、严玉芝、
二、医疗纠纷报告的责任人
1、医疗纠纷的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2、医务科(陈景成)
三、医疗纠纷报告的程序和时限
发生医疗纠纷,不良医疗事件后或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医务科科长报告(5分钟内),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
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副院长和院长报告,并主动向患者通报、解释有关情况,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 发生导致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或导致人身损害后果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我院应当在4小时内向卫生局医政科报告。
四、医疗纠纷的内容及要求
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医疗事件后,责任报告人应将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简要病情、纠纷原因、患方意见等相关信息按照报告程序进行逐级报告,并做好登记留底。
医疗纠纷经自行协商解决或经卫生局协商解决后,应当自协商解决或协调解决之日起7日内填写《长乐市医疗纠纷个案登记表》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7日内,填写《长乐市医疗纠纷个
案登记表》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并将医疗纠纷发生的情况填报《长乐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统计表》分别于当年的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五、医疗纠纷的责任追究
1、对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事故的医疗纠纷或未构成医疗事故但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医疗过错(过失)行为,依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和本院的奖惩规定等对责任科室
和当事医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对责任人、责任科室予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相应奖金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直接责任人延聘技术职称,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并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2、对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医疗评议存在医疗缺陷或医疗过错(过失)的纠纷,本院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等,结合相关制度,对责任科室和当事医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对责任人、责任科室予
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相应奖金和经济处罚;给予内部黄牌、红牌警告;暂停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直接责任人延聘技术职称,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并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3、因医护人员违反诊疗常规、操作规范,服务态度恶劣导致本院经济赔偿的,视情节轻重,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的10%-30%,相关科室扣发当年奖金50-100%,具体数额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向卫生局报备。比重公式
六、医疗纠纷的分析与整改
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医疗事件后,我院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应立即分析查原因,在加强医院管理、维护诊疗秩序、规范服务行为上下功夫,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缺堵漏,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同时,应当自协商解决、协调解决、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之日起15日内向市卫生局作出《分析整改报告》,内容包括:纠纷的内外原因,对责任医务人员和
责任科室的处理意见,以及防范、整改措施等。
同时应加强对全体医护人员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水平,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督查本院的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诊疗行为。及时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护理诊疗常规、操作规范,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医疗安全,维护本院的稳定。
长乐市首占镇卫生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篇二:医疗事故防范及措施】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
近年来,医疗事故出现了以下特点:数量上升,性质恶化,索赔额暴涨。从整个统计结果看,县医院及以下医院居多。在所有医疗纠纷中,医院永远没有赢家,无论医院一点错误也没有,受损害的永远是医院,是 医院 名誉的损害。由于舆论导向的严重偏斜,医疗纠纷普遍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案例让我们触目惊心。面对当前形势,如何提高护理人员的
法律意识,用法律来规范护士的行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就成了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易引起医疗事故争议的表现有:
☆说话不注意;☆交待不清楚;
☆检查不仔细;☆记录不完整;
☆制度不严格;☆技术不熟练;
☆操作不规范;☆抢救不到位;
☆内部不协同;☆责任心不强。
工商银行信用卡好处 防范措施
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要加强对一
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篇三:医疗纠纷报告及分析整改工作措施】
医疗纠纷报告及分析整改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护理行为,规避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建立医疗纠纷领导小组
组 长:张潘玉(院长) 副组长:高鹏(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李德奎(医务科科长)(兼) 成 员:王同赞、董桂英、汪胜男、杨卫笑
槐花怎么做好吃 二、医疗纠纷报告的责任人
1、医疗纠纷的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2、医务科(李德奎)
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三、医疗纠纷报告的程序和时限
发生医疗纠纷,不良医疗事件后或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医务科科长报告(5分钟内),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副院长和院长报告,并主动向患者通报、解释有关情况,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 发生导致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或导致人身损害后果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我院应当在4小时内向卫生局医政科报告。
四、医疗纠纷的内容及要求
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医疗事件后,责任报告人应将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简要病情、纠纷原因、患方意见等相关信息按照报告程序进行逐级报告,并做好登记留底。
医疗纠纷经自行协商解决或经卫生局协商解决后,应当自协商解决或协调解决之日起7日内填写《医疗纠纷个案登记表》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7日内,填写《医疗纠纷个案登记表》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并将医疗纠纷发生的情况填报《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统计表》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五、医疗纠纷的责任追究
1、对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事故的医疗纠纷或未构成医疗事故但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医疗过错(过失)行为,依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本院的奖惩规定等对责任科室和当事医务人员进行责任追
究。视情节对责任人、责任科室予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相应奖金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直接责任人延聘技术职称,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并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2、对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医疗评议存在医疗缺陷或医疗过错(过失)的纠纷,本院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结合相关制度,对责任科室和当事医务人员进行
责任追究。视情节对责任人、责任科室予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相应奖金和经济处罚;给予内部黄牌、红牌警告;暂停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直接责任人延聘技术职称,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并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上海台风什么时候来 3、因医护人员违反诊疗常规、操作规范,服务态度恶劣导致本院经济赔偿的,视情节轻重,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的10%-30%,相关科室扣发当年奖金50-100%,具体数额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向卫生局报备。
六、医疗纠纷的分析与整改
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医疗事件后,我院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应立即分析查原因,在加强医
院管理、维护诊疗秩序、规范服务行为上下功夫,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缺堵漏,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同时,应当自协商解决、协调解决、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之日起15日内向市卫生局作出《分析整改报告》,内容包括:纠纷的内外原因,对责任医务人员和责任科室的处理意见,以及防范、整改措施等。
同时应加强对全体医护人员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水平,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督查本院的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诊疗行为。及时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护理诊疗常规、操作规范,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医疗安全,维护本
院的稳定。我在东北玩泥巴歌词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