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部门组织税收自查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部门组织税收自查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1.05.06
【字 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施行日期】2011.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部门组织税收自查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2003年非典死了多少人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部门组织税收自查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税收自查通知书
  2.自查报告
  3.自查应补税款报告表
  4.检查部门评审意见书
  5.启动进户检查程序审批表
  6.税收自查集体审议情况表
  7.税收自查缴库通知书
  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年至  年已缴地方税费统计表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部门组织税收自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税务稽查执法服务,提高税务稽查执法效能,规范税务稽查部门对税收自查的组织管理,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自查是指税务稽查局根据检查计划,在进户检查前督促纳税人、扣缴人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主动自行查以前纳税年度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其他涉税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违法问题,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后果的特定活动。
  第三条 组织税收自查应从对象确定、组织实施、评审约谈、审查执行等程序依次展开。
  第四条鲁迅珍惜时间的名言 组织税收自查应遵循自主自愿、有序指导、查纠并举、宽严相济、科学简化、注重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 对象确定
  第五条 除举报、纳税评估移送稽查案件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案件等特殊情况外,计划检查、重点税源户检查、税收专项检查等案件均可在实施进户检查前开展税收自查工作。
  第六条 组织实施税收自查的对象主要包括:
  (一)国家税务总局、省局部署的重点税源税收专项检查的纳税户;
  (二)国家税务总局、省局部署的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被全省各级地税稽查局纳入检查对象的纳税户;
  (三)全省各级地税局确定的年度计划检查的纳税户;
  (四)各级地税局认为需要组织自查的纳税户;
  第七条 选案部门应结合年度计划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要求,科学确定自查对象,提交稽查局集体研究后,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将有关资料移交检查部门组织自查。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检查部门应制订自查提纲,并及时向自查对象送达《税收自查通知书》及相关自查资料,书面告知自查税种、所属年度、自查时限及工作要求。纳税人不愿意自查的,税务稽查部门可直接实施检查。
  自查对象的自查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的,经稽查局同意后可以延长。
  第九条 对每一户自查对象,检查部门应明确2人以上进行督促和指导,并指定其中1人主要负责。对自查对象咨询的问题,应当及时给予答复;必要时按照规定向上级机关请示或者向相关部门征询后给予答复。
  第十条 检查部门可采取集中召开辅导会、个别具体指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自查对象进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辅导。
  第十一条 自查初期,自查对象应向稽查局检查部门报告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股权构成、成员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名单、主营和兼营业务、会计核算方法及采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经营管理软件等。
  第十二条 自查对象应及时完成税收自查,向稽查局检查部门报送《自查报告》、《自查
承诺书》和《自查应补税款报告表》,提交相关资料。
秀恩爱的短句8个字  (一)《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床上用品十大品牌
  1.税收自查组织实施情况;
很酷的名字
  2.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3.自查补报税款的计税依据、计算过程;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自查承诺书》应承诺以下事项:名著简介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