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苹果手机充电提示音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0.08.08
【字 号】琼发[2000]26号 锁定qq有什么用
【施行日期】2000.08.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
 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发〔2000〕26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海南省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00年8月8日
       海南省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工作方案红颜乱之风雨三国
  旅游业是我省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
持下,我省旅游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我省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当前,我省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总体运行呈上升态势。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低价格倾销、低水平服务、低素质从业等不良状况严重损害了海南旅游形象。为了推动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我省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现就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为指导,贯彻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依法治省的要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旅游管理条例》、《海南省旅游市场管理规定》,整治我省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净化、优化、美化旅游环境,丰富旅游产品,齐心塑造海南旅游形象,努力建设旅游强省。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旅游市场,努力改善旅游软环境,达到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业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旅游业在海南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使旅游
者满意,旅游投资者满意,旅游经营者满意,广大人民众满意。全省人民自觉当好主人,热情、文明、礼貌地对待国内外游客,让游客在海南安全舒适,心情舒畅,将海南逐步建设成为国内外游客向往的度假休闲旅游胜地。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旅行社经营管理的混乱现象,制止恶性削价竞争。主要检查旅行社是否存在违犯《海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旅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旅游业务和旅行社违规经营,采取不正当手段削价竞争,委派无证导游上岗带团,租用无证经营车辆接待团队、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游客权益的现象。
  (二)整治导游人员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要求,整治导游私自组织接待旅游团队,擅自减少旅游服务项目、改变旅游行程,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或者服务态度恶劣,向旅游购物点、景点、饭店、餐馆、旅游车的经营者和旅游者索取回扣或者额外费用,以欺骗的方式误导旅游者消费,导游解说内容低俗等损害海南旅游形象的行为。
  (三)整治旅游汽车和旅游车司机的违规行为。整治旅游汽车降低服务质量、乱收费、作虚假宣传、车况不良的现象;整治旅游车司机未经培训上岗、违规服务、刁难游客、擅改行程、索要回扣的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旅游客运和驾驶旅游车的现象。
  (四)清理整顿旅游定点购物商店,制止导游、司机索取回扣现象。整治以廉价组团欺骗游客,导游、司机和旅游定点购物商店相互串通增加游客购物次数,增加购物点停留时间,不择手段地向游客推销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商品,使游客蒙受物质和精神损失,而导游、司机从中获取回扣的恶劣行为。怎样安装空调
  (五)整治景区景点诱骗游客、乱收费现象。整治景区景点强迫或诱骗游客接受收费服务,强迫游客购买纪念品、工艺品,用不健康活动腐蚀游客以及脏乱差的现象。
  四、整治措施
  这次旅游业专项治理,要坚持在管理中优化,在整合中提高,在发展中规范的原则,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搞好标本兼治,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使旅游市场逐步规范。主要措施如下:
关于端午的古诗词句
  (一)组织联合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从8月中旬起,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旅游、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卫生、物价等部门派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并从其他部门抽调得力干部,对全省旅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海口、三亚、琼山、文昌、琼海、万宁、儋州、通什等市也要组织检查组进行自查。
  (二)规范旅行社的审核标准。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对旅行社相应进行警告、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的处罚,并处以;对取消经营资格者在全省旅游行业通报,三年内不得在我省经营旅游业务。对承包挂靠或变相增设部门对外承包的,坚持取消经营资格。对安排游客行程计划每天购物超过1次、不给导游报酬反而让导游交“人头费”的旅行社,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也要取消经营资格。
  (三)规范旅游价格。对旅游团队接待实行政府指导的最低成本价格管理,坚持制止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接待旅游团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市场规律,对旅游团队价格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建立合理、科学的旅游价格调节机制,保证旅游者以合理的价格获得优质的服务。各旅行社要严格执行旅游线路价格备案制度。凡以低于成本价接团的,取消其
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通过严肃查处,取缔严重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压缩旅行社总量,从源头上减少恶性竞争。
  (四)完善导游管理体制。各旅行社要加强对本社导游人员的管理。各导游服务公司要加强对不在旅行社任职的导游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海南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对全省导游人员实行计分制管理。对违规扣分达到规定数量者,取消导游员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在我省从事导游工作。全面考评我省现有导游人员,评定导游等级,具备初级、中级、高级导游员条件的,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对规定时间内经再次考核仍达不到初级导游标准的,取消导游员资格。根据导游员的不同职称制定不同的报酬标准。组建若干家导游服务公司,优化组合,平等竞争。统一导游员职业服装,体现海南导游员的精神风貌和海南旅游服务特。环保知识宣传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