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涉及的政治性用语(简略版)
出版物涉及的政治性用语
体现汉字特点的古诗句
在出版物涉及的政治性用语方面,须参考两个重要的内部文件:《中央台办、外交部、中央宣办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 新华社 《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 (见附录)。此外,还须注意这两个文件未涉及的诸多用语规范,包括有关部门的其他诸多文件涉及的相关用语规范,以及诸多未作明文规定的相关用语规范。下面着重介绍这两个文件未涉及的用语规范,并对这两个文件涉及的一些用语规范加以补充说明。
一、涉及政治体制的用语
1.民主党派的顺序不可随意变动。出版物中出现多个民主党派名称,按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的顺序排列。
2.在出版物中时有某人“当选为政协委员”的说法,这是一种误解。政协委员并不是由选举产生,因而没有“当选”之说。
多一点就不准 3.“民族区域自治”不能简称“民族自治”。
4.不要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称作“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不要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称作“省人大副主任”。其中“常委会”三字不可缺少。
5.不要将全国或省一级的“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人大法制(政法)委员会”“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称作“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法制(政法)委员会”“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三字不可多出。
6.不要将“常委会委员”称作“常委委员”。
7.国务院组成部门有25 个(3 个委员会、20 个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署)。各委员会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委员会”,其专名中含有“国家”二字, 简称中不能省略,以区别于冠以行政区划名称的地方政府相应的对口部门。
8.各部的正式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各部专名中不含“国家”二字,其中的专名中的“国家安全”有特定含义,不在此列。各部通常简称为“××部”,不能加“国家”二字。
9.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各局专名中均含“国家”二字。
10.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只有1 个,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名称没有“国家”二字,为区别对口地方机构,应简称“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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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务院直属机构有15 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7 个总局、6 个局、国务院参事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简称“海关总署”,不称“国家海关总署”。
12.“国家××总局”“国家××局”,如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都是一个完整的称谓,不能省略“国家”二字,并须注意不能将 “××局”称为“××总局”或将“××总局”称为 “××局”(总局为正部级,局为副部级)。
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分别简称“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
14.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不能省略“国务院”字样。
15.国务院办事机构有4 个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不能省略“国务院”字样。
农业银行网上查余额 16.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有13 个。除新华通讯社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其中的“中国”“国务院”“全国”“国家”等限定词,除了前面已经出现全称或在其他某些特定语境中,一般不能省略。
17.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有16个 。除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能省略“中国”二字外,其他15 个国家局,即(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国家粮食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 (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文物局 (由文化部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均不能省略“国家”二字。
18.注意国务院机构名称变化。例如:新闻出版署,2021 年 3 月,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合并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98 年分别改为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计划委员会于2021 年将国务院体改办和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并入,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21 年3 月在国务院机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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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中被撤销,与人事部的职权被整合划入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2001 年调整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9.各级行政区政府机构的简称,不能省略其中的行政区名称。省级行政区政府机构,如河北省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可简称“河北省政府”“西藏自治
区政府”“北京市政府”,不能简称“河北政府”“西藏政府”“北京政府”;地级、县级、乡级行政区政府机构的简称,处理原则同省级行政区政府机构的简称。
20.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简称“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不能简称“香港政府”“澳门政府”。
二、涉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历史问题的用语
21.“南巡讲话”的提法不规范,应为“南方谈话”。
搞笑网名大全 22.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已将“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改为“中国特社会主义”,应注意这一改动,但论及史实时应保持原来的提法,如:“十二大上,在开幕式中明确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
23.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能简略为“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24.“文化大革命”及其简称“”,须加引号。
25.“文化大革命”中有 “十次路线斗争”的说法。1980 年,主持制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最终废弃了 “路线斗争”的提法。
26.1959 年至1961 年期间的全国性严重饥荒,不应再称“三年自然灾害”,而应改称 “三年严重困难”,该时期可称“三年困难时期”。
27.1992 年,南方谈话指出:“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 ‘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 ‘左’。”其中的“左”字,以及 “左”倾盲动主义、 “左”倾冒险主义、 “左”倾机会主义、 “左”倾错误、极“左”等提法中的“左”字均须加引号。左,指进步的、革命的。而带引号的 “左”,指政治上思想上超越客观实际、脱离社会现实条件的盲动、冒险、空想、激进,也指假借人民名义、貌似“进步”“革命”而的政治上、思想上的极端主义。因此,为了表示贬义,须在“左”字上加引号。至于右,不会有歧义,则不必加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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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用语
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中央纪委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
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副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永恒岛
28.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用语,名字不得有误。
29.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用语,职务不得有误。如不能将“副总理”说成“总理”。 30.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用语,职务出现方式不得有误。在新闻报道中,职务以何种方式出现是有讲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有时,三项全都要有,少写一项就是差错;有时,仅能出现一项,多写一项也是差错。对于已经去职的领导人,其先前担任的职务不要忘记加“原”字。
31.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用语,排名及相关用语不得有误。依惯例,对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排名顺序,一般先是党的领导人,依次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之后,是全国人大和 “一府两院”的领导,依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 、国务委员、“两高”负责人;再往后,是全国政协副主席 和中央军委委员。
32.政治局常委的排名不依据姓氏笔画,而与他们的分工及党内资历有关。政治局委员的排名,以姓氏笔画为序。对于身兼多职的领导人,排名时以其担任的最高职务为准。
33.稿件中如涉及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和已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同志名单时,应注意区分层次。一般情况下,政治局常委的名单要单列表述。如中央领导同志名单和老同志名单需放在同一段时,应在中央领导同志名单和老同志名单之间加“和”字,以示区分。同时,在名单后加“等”字即可,而不要写“等中央领导同志”或“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如涉及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名单时,在涉及名单后加“等”字或加“等领导同志”,而不要写“等中央领导同志”或“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一般来说,所有现任、原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名单排完之后,会加一个“,”断开,然后是现任和原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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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军委委员的名字。
34.引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著述、讲话,文字和标点务必正确,必须核准并标明出处。编辑时要对照权威出版机构公开出版的最新版本逐字核对。对所引著述、讲话的思想内容进行论述,一定要全面准确,切忌断章取义。
四、涉及法律的用语
35.《刑法》现有“危害国家安全罪”“非法经营罪”的罪名,已废除“反革命罪”“投机倒把罪”的罪名。“流氓罪”也已废除。
36.用以表达特定政治运作方式的“运动”一词已被弃用,现在多使用“行动”“活动”“专项工作”等。
37.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取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以来,“劳改”一词不再使用。原来的“劳改队”,已改称“监狱”;“劳改局”,已改称为“监狱管理局”。“劳改”“劳改犯”“劳改释放人员”,应为“(监狱)教育改造”“(监狱)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
38.“未成年犯”是法定用语,不称“少年犯”。
39.“法定代表人”是法定用语,不应简称为“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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