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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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标    签】公告,有关问题,汇总缴纳增值税,江西省ui是什么
【颁布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电脑睡眠和休眠的区别【发文日期】2014-07-23
【实施时间】2014-07-2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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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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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均应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清蒸鲈鱼的做法 家常的做法  二、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均可按规定申请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次月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国税机关报税。
  三、总机构及分支机构购入货物、接受应税服务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均可按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购入机动车等需要办理上牌手续的固定资产,可以实际使用人的名义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后,应按规定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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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总机构及分支机构之间调拨货物,不作视同销售处理,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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