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附件2: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
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条款
第一局部根本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大病保险合作协议,以及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文件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根本医保〞〕的参保〔合〕人作为被保险人,由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投保人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局部地区建立的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参保人也适用本条款。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合同成立日期、保险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的生效日期为保险公司开始承当保险
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
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可根据大病保险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办理续保。每一保险年度的保险责任起止日期与根本医保责任起止日期一致。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当地根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或者经当地根本医保主管部门批准后转至其他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诊疗,保险公司对其实际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根本医保规定的或保险公司与当地根本医保主管部门协商后认可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依以下约定承当保险责任:
一、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并支出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中经当地根本医保支付或补偿后的剩余局部,保险公司扣除住院起付金额后,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住院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但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保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到达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终止。住院起付金额、给付比例及合规医疗费用给付范围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特定门诊医疗保险责任〔可选〕
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并支出的特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中经当地根本医保支付或补偿后的剩余局部,保险公司扣除特定门诊起付金额后,按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门诊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但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保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到达该被保险人的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特定门诊医疗保险责任终止。特定门诊起付金额、给付比例及合规医疗费用给付范围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三、一般门诊医疗保险责任〔可选〕
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并支出的一般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中经当地根本医保支付或补偿后的剩余局部,保险公司扣除一般门诊起付金额后,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一般门诊给付比例给付保
险金,但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保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一般门诊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到达该被保险人的一般门诊医疗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一般门诊医疗保险责任终止。一般门诊起付金额、给付比例及合规医疗费用给付范围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六条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可以
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事项;
二、除另有约定外,当地根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
三、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情形;
四、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情形;
五、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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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接受诊疗的。
第七条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额、一般门诊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第八条保险费
中考时间2022年具体时间光的速度保险公司每年按照大病保险合作协议约定的时间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
第九条投保信息
投保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投保体经验数据及被保险人信息。被保险人信息应当与根本医保参保〔合〕人信息一致,包含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联系方法、职业、地址等。发生被保险人信息变更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被保险人信息。
第十条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走读申请书
第十一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能够完成即时结算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保险责任的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就医付费时只支付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应支付的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保险责任的保险金,由保险公司与医院直接结算,不需要保险金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
二、对于未能完成即时结算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保险责任的保险金的,由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以下证明和资料或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予以认可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静态ip
1.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当地根本医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原件、诊断证明和病历等相关资料;
3.保险公司要求的保险金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我想安静托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托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托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保险金的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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