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7.11
【字 号】黑市政办字[2009]52号
【施行日期】2009.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09〕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内墙涂料  现将《黑河市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十一日
  黑河市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9〕11号)和省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治超办发〔2009〕2号)精神,针对我市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努力构建“治超”长效机制,持续稳定地推进全市“治超”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晓的首领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服务”理念为指引,按照联合执法、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源头治理、严管重罚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对行驶二级公路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专项治理为主,进一步完善“治超”站点布局和建设,形成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全面“治超”的网络,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黑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治超”工作,组成人员如下:阿杜撕夜歌词>haier笔记本
  组 长:
  张宪军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胡东胜 市政府副市长
  董树成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春梅 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玉龙 市质监局副局长
  车成文 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宜胜 市交通局局长
过去式的英文
  刘兴洲 市经委副主任
  刘 力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奎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守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 超 市交通局副局长
  唐志学 市工商局副局长
  夏重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鲁 铭 市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
  主 任:刘宜胜(兼)
  副主任:陈超、李树言、杨杰
  三、工作职责
  (一)黑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市“治超”工作。
  2、研究决定我市“治超”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措施。
  3、负责掌握全市“治超”工作进度,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治超”执法行为,严防公路“三乱”。
  (二)黑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全市“治超”日常工作。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拟订我市“治超”有关工作制度、政策和措施。
  3、负责传达贯彻落实省“治超”工作领导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向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治超”信息和有关材料。
  4、组织全市“治超”宣传工作。
  5、负责指导各地解决“治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具体负责全市“治超”督查工作。
  (三)黑河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局牵头“治超”工作,负责“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治超”宣传工作;负责现场整治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和超限超载治理站点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吨小标”车辆的吨位恢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整顿道路运输市场,规范运输行为,优化运输结构,促进公平竞争;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的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2、市交警支队负责“治超”宣传工作;负责“治超”工作中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交通部门联合对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治理,责令公路上行驶“大吨小标”车辆限期恢复吨位。在年检时发现未恢复吨位的,强制更正核定载质量;会同有关部门整治非法车辆改装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根据市经委公布的汽车技术参数,重新核定吨位,更正“大吨小标”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换发车辆行驶证,并在原机动车合格证上记载更正内容;对擅自改装车辆的车主依法进行处罚;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的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治超”工作中相关的治安保障工作,维护治安秩序。
  3、市经委负责向社会公告“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要求、具体车型和相关技术参数;
会同有关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进行整治;协调其他运力,组织做好治理期间重要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物资供应;负责规范运输企业依法经营行为,完善运输市场体系;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的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4、市工商局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和取缔,特别对一些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采取联合行动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按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的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5、市质监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制定颁发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标准;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的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6、市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治超安全监督检查;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的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7、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和出台货物装卸及保管的收费标准;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的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8、市法制办负责“治超”政策、法律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核工作。并监督治超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的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9、市纪检委负责督促检查现场“治超”执法工作,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的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10、市发改委负责监控市场动态情况,主要包括煤、油、水泥、钢材等主要工业原材料和粮食、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价波动和供求变化情况;打击借机哄抬物价的行为,确保治理期间社会物资价格的稳定。
  11、市委宣传部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治超”工作开展多形式、系列性的宣传和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国家治理超限超载的相关政策;跟踪报道全市“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绩,对违法超限超载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四、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依法治理我市辖区内公路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基本控制住55吨以上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二级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构建以“治超”检测站为基
础、联合治理为主的全方位“治超”系统。
  (一)加强协作与配合。在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黑交发〔2004〕261号文件精神,加强协作与配合,合理安排部署执法人员,固定式检测站要坚持24小时三班轮换制,每班配备交通执法人员8名,公安交警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全天候对货运车辆进行科学检测,推进联合“治超”协调机制的制度化、常态化,始终保持严管态势。
土豆炖牛肉的做法  (二)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执法标准。要按照统一认定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能超过下列超限标准: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20吨;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30吨;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40吨;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55吨;
  6、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车货总长18米,车货总宽度2.5米;
  7、虽未超过上述六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在“治超”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第1至第6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7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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