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规贷款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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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违规贷款剖析银行违规贷款剖析
一、贷款新规执行不到位
(一)违规表现形式
一是面谈面签制度落实不到位;个人贷款未严格执行面谈制度,未能有效鉴别个人客户身份,了解借款的真实用途,调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确保贷款的真实性,把握借款人交易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意愿;
二是流动资金贷款对流动资金进行测算;
三是贷款用途不明确,具体;狮子座女生
三是未严格执行按条件支付,未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 四是尽职调查未尽职,调查不能涵盖借款人的真实借款用途、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还款来源等;
五是支付审核岗未履行职责;
服务理念六是贷款的全流程管理过程中忽视了贷后管理这个重要环节或重视程度弱于贷款调查,贷后管理责任不明确。
(二)违规的危害
一是因未严格落实面谈和面签,导致无法真实记录借款人陈述的基本情况,贷款人不能因借款人由于不诚信申贷而有充分的证据主张权利;
二是因没准确测算借款人的资金需求而导致贷款金额过大或过小不能正常满足借款人的实际资金需求,无法确定相匹配的还款期限,导致贷款风险增加;
三是因用途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判断贷款支付方式和对象,
增加了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性;
四是未全面真实对贷款进行调查,导致贷款因调查不实而导致风险。
(三)违规的相关处罚规定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
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可以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1、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
2、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的;
3、支付管理不符合办法要求的。
梦幻西游飞升攻略(四)我行目前的处罚标准
贷款新规执行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人分别按20元/笔扣绩效工资。其处罚标准远远低于法规所处理的标准。
(五)如何做到合规
严格按照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估、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和处置的程序进行办理,严格遵守全流程管理、诚信申贷、协议承诺、贷放分控、实贷实付、贷后管理、罚则约束七大原则,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面谈面签制度的落实,(对于个人消费贷款,主要分析借款人家庭
成才的名言。对于个人经营收入和每期还款金额占收入的比例是否超过50%
50%。对于个人经营类贷款,主要分析借款人的资金实力//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产生类贷款,主要分析借款人的资金实力
的现金流是否能够偿还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中流动资金的测算、固定资产贷款对项目情况的全面了解、项目融资贷款中建设期和
经营期风险控制,支付环节中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界限划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总投资5%
5%或超过
人受托支付方式。”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对于固定资产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
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第二十六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四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五十万
元人民币的,按贷款用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违规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一)违规表现形式
一是没有经过评级授信或是省程序、逆程序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
用贷款管理办法》(鄂农信发信发[2009]21[2009]21号)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程序按照“普查筛选、调查初评、评级授信、颁发贷款证、凭证放贷、贷后管理”的程序进行(存在当天评级授信发证当天贷款)。
二是超授信权限,或者超过《贷款证》核定额度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将授信额度扩大)。
三是农户出借身份证、贷款证,信用社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名义发放累大户信用贷款,逃避审批监督。《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鄂农信发〔(鄂农信发〔200920092009〕〕17号)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准发放冒名贷款或采取化整为零等各种形式发放垒大户贷款。”
四是未按规定用途发放贷款,贷款的用途超出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所规定的范围。《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鄂农信发(鄂农信发[2009]21[2009]21号)第六条明确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用途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
(二)违规的危害
1、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用途范围,、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用途范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没有第二还款来源,加之农户抗风险能力弱,其他用途的贷款借款人无法准确预测风险状况,贷款风险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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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序简化,随意性较大,为其他类型违规贷款,如垒大户贷款,冒名贷款提供了温床。
3、损害了农信社的声誉,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评级授信,省程
序,逆程序,给外界造成了不认识信用社的人不好贷款,给了好处好放款,不给好处不放款。
(三)违规的相关处罚规定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鄂农信发[2009]21号)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过程中,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理。
天空是蔚蓝窗外有千纸鹤1、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徇私舞弊、故意抬高信用等级的。
2、违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程序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
3、未按规定对农户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和年检的。
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对非农信社服务辖区内的农户或其他自然人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有关责任给予撤职至开除或辞退处理。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第八十八条:单项信贷产品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理;;其中第一款明确规定:“随意扩大单项信贷产品的客户服务除处理
范围或贷款资金用途的”,,“未按照信贷产品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范围或贷款资金用途的”
的贷款额度、担保方式、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重要风险控制措施的。
(四)我行对此类违规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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