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6.12.19
【字 号】赣地税发[2006]168号
【施行日期】2006.1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
正文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张无忌异界纵横(赣地税发〔2006〕168号)
树葡萄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有利于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为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创造条件;有利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保证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促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地税机关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以及强化税收征管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总局个人所得
税“四一三”工作思路,着力培养和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及依法自行申报的自觉性;拓宽个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渠道,实现对重点纳税人申报情况的评估分析;确保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全面自行纳税申报,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领导,确保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顺利实施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的综合性工作,涉及部门多,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省局成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由余木来副局长任组长,所得税管理处、办公室、流转税管理处、信息中心、法规处、征管处、计财处、稽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相关处室必须指定一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市(县、区)局也要成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完成相应的工作。各级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自行纳税申报有关工作。
  三、周密部署,扎实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各项工作
  (一)广泛开展宣传,积极组织培训
  税法宣传是贯彻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前提和基础,贯穿整个申报工作的始终。因此,在宣传范围上,既要有面向社会各界的广泛的、具有轰动效应的宣传,又要针对一些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开展重点宣传和辅导。要根据工作进度,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宣传内容上,普遍宣传《办法》的同时,要注重对纳税人如何办理申报以及不申报应负的法律责任进行宣传,打消纳税人的等待观望情绪,促使其依法申报;在宣传形式上,要通过地税网站、印制宣传册以及电视、报纸、广告牌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在抓好广泛宣传的同时,及时组织好地税系统内部办税服务人员、税收管理员的培训。
  (二)搞好调查研究,摸清税源状况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能否到位,很大程度取决于对税源的掌握程度及控管水平。各地要通过各种途径对征管范围内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的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收入来源、收入渠道、收入项目、行业分布等详细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1.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监控网络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税源的调查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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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通过现有的个体工商大户监控网络做好个体大户纳税人自行申报税源的调查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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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通过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做好两处及两处以上收入纳税人的自行申报税源的调查摸底。
  4.整合地税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做好高收入个人自行申报税源的调查摸底。
  5.利用已有的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管理,税收协定中涉税情报交换等信息资料,做好外籍人员自行申报税源的调查摸底。
  6.根据日常实际征管情况的信息资源,做好高收入个人自行申报税源的调查摸底。
  7.积极加强与工商、金融、文化、房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运用协税护税网络信息资源做好高收入个人自行申报税源的调查摸底。
  各设区市局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有关调查摸底情况及附件3上报省局(所得税管理处),上报路径为:省局FTP://省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 /统计上报文件夹。
  (三)规范流程,优化服务
2022年几点立冬  采取由纳税人到地税网站下载、在办税服务厅摆放、送到高收入个人手中等方式,方便纳税人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该表由各设区市局负责印制,《办法》中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的附表1要求统一采用A4纸型。此外,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修订除附表1外的其他附表。
  开辟多种申报途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网上申报系统,推行网络申报,鼓励纳税人运用邮寄申报,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方式,方便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对于自行申报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之间签订了委托协议的,地税机关可以接受扣缴义务人代为其申报,但在申报时应要求扣缴义务人出具委托协议书。
  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接受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的窗口,配备导税员,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及时办理有关补退税等各项工作,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成本。
  (四)依托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监控
  做好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与我省征管业务软件的数据交换和共享,为自行申报工作打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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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基础;着手开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软件,总局目前暂未推出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系统。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省局将先在现有征管信息系统的申报功能中增加一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同时增加自行申报纳税人的信息登记功能;依托信息化手段,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个人按人建立档案,通过汇集相关收入和纳税信息,实施动态监控,随时掌握其收入及纳税情况,当发现其收入或生产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与所纳个人所得税不匹配时,要及时比对分析,并采取措施,追补税款。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督促其自觉地申报并缴纳税款。
  (五)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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