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研究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合肥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党组《关于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科发党字[2010]28号)要求,结合合肥研究院干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权限和职责
(一)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合肥研究院范围内各单位,包括各研究所、研究院机关职能部门、各支撑单位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单位。
(二)本办法所指的中层干部主要包括:研究院院长助理、各相关研究所所长助理、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所直属研究室负责人、研究院直属支撑部门负责人。
研究院直属各研究所领导班子配备,参照中科院研究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办法,不在本办法覆盖范围之内。
(三)中层干部实行岗位聘用制,由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聘用,并对研究院
一年有多少天(所)领导班子负责。
(四)中层干部在研究院(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下,根据国家、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各相关研究所的政策和规定,执行研究院(所)领导班子的相关决策,负责组织实施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根据工作分工,院(所)长助理应协助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研究院(所)层面的管理工作。好看的破案电视剧
二、岗位设置与聘用原则
(一)根据研究院(所)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党政职能部门、科研及支撑部门和中层干部岗位。根据研究院(所)的体量和党政领导班子的结构,一般可设1-3名院(所)长助理。
机构设立、变更以及干部职数配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研究院负责以下机构的设立、变更和干部职数配备:
(1)、研究院直属各研究所的设立、变更和干部职数配备。
(2)、研究院机关职能部门的设立、变更和干部职数配备。
(3又老了一岁的经典句子)、研究院直属支撑机构的设立、变更和干部职数配备。
2、研究院直属各研究所负责以下机构的设立、变更和干部职数配备:
(1)研究所根据学科建设需要,设立、变更相关研究室(中心),配备相应干部职数。
(2)研究所根据队伍体量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设立综合办公室和科研项目办公室两个职能部门,配备相应干部职数。
研究所下属机构的设置和变更,以及干部职数的配备,报研究院审批后,方可进行中层干部的选拔。
(二)根据研究院组织结构和干部管理实际需要,实行分级聘用。
(1)研究院负责研究院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直属支撑单位负责人的选拔聘用。
(2)研究所负责所内有关机构干部的选拔聘用,相关人选报研究院批复后予以任免。研究所负责其下属机构干部的考核、监督、奖惩等日常管理。
(三)中层干部的选拔聘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四)中层干部的选拔聘用,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契约管理的用人原则,坚持职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
三、任职条件
(一)担任中层干部,须满足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中国历史剧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业务中层干部应具有较深的科研背景和较高的科研水平。
5、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应具有下一级岗位任职经历。担任党政管理部门处长的,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担任党政管理部门副处长的,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所聘用的中层干部应满足相应的准入条件。
(二)对承担重要职责的关键管理岗位,拟聘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院(所)长助理一般应该是副院(副所)级后备干部。
2、人事处长一般应具有4如懿传分集剧情介绍年以上管理或2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3、财务处长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4、科技处长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本单位的科研方向和承担项目情况。
5、从事党务、人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层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
四、选拔聘用程序
(一)提名。一般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民主推荐。
1、公开招聘、竞聘上岗。
(1)研究院(所)制订招聘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提交申请;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党务、行政中层干部的公开招聘,须成立由研究院(所)领导班子成员、职代会代表及管理专家共同组成的招聘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业务中层干部的公开招聘,须成立由研究院(所)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职代会代表及科研专家共同组成的招聘委员会(人数要求同上)。
无法下载应用程序召开岗位竞聘会议,招聘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会委员投票表决同意后,确定提名人选。
2、民主推荐。可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各所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民主推荐方式产生提名人选,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确定中层干部的提名人选。
(二)考察。组织人事部门或各所相关管理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提名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职工意见,并形成考察材料。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规定,向中科院人事教育局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三)确定招聘人员。行政、业务中层干部,提名人选需征求党委、纪委意见,由研究院院务会(研究所所务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党务中层干部,提名人选须征求研究院院务会(研究所所务会)意见,由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其中,各研究所配备的中层干部,其公示由各研究所组织。
(四)正式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由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实行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能聘用为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或者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
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或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工作。
(六)根据中科院反馈的研究院后备干部情况,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提出院长助理建议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履行聘用手续。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