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副科转行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事业副科转行政

  篇一:事业编制如何转公务员
  事业编制如何转公务员
  很多人不明白事业单位的人员能否转成公务员,在这里我回答一下:
  1.如果你是事业单位的一般人员,没有干上领导职务,那你就不能转成公务员身份。比如你是旅游局、畜牧局等事业单位的普通员工,事业编制,那你即使调到农业局,财政局等这样的行政单位,那你也不是公务员身份,你还是事业编制,但是如果你从某县的旅游局的普通员工被提拔为某县的农业局副局长,(前提是事业编制普通员工提拔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那你肯定就是公务员了,单纯的从畜牧局一般事业编制人员调到农业局做公务员的科员,那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提拔你到行政单位任职。
  2.如果你是事业单位专业职务副高级以上或者事业单位管理岗的非领导职务副处级以上(也就是对应行政单位的副调研员),那你被调往行政机关,那你就是公务员身份了,单纯的事
业单位普通人员转公务员,除非是参加公务员考试。
  调任就是公务员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实际上是让原来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变成公务员的一种方式,是公务员队伍的另一个“入口”。在这个意义上,它与录用有相同的地方。但是,调任与录用最主要的区别是使用范围不同。录用适用于选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而调任则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中相当于副调研员以上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可见,调任所适用的职务层次要比录用高。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xx]6号)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和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优化任用。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
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小满的寓意和象征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
  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第八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调任程序
  第九条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二)提出调任人选;(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四)组织考察;(五)集体讨论决定;(六)调任公示;(七)报批或者备案;(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第十条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事业副科转行政)行考试。第十一条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调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时,应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众和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第十二条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第十三条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第十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确定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须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第十五条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第十六条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
  的,另行安排工作。第四章纪律与监督第十七条调任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调任审批或者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二)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
赔偿协议书范本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第十八条调任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对违反规定的调任事项,呈报的不予批准;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和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担任本规定第二条所列职务,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市级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调(转)任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市级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调(转)任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
  (一)办事依据
  1、《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浙人录
  [1999]85号);
  2、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有关事项的通知》(台人公[20xx]99号);
  3、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41号);
  4、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浙人干[1992]113号);
  5、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浙人录
  [1999]175号);
  6、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台市委[20xx]10号);
  7、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台政办发[20xx]153号);
  8、台州市人事局《关于有关问题的说明》(台人才
  [20xx]167号)。
冬钓鲫鱼  (二)对象条件
  1、市级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对象条件
  (1)市级机关在核定编制以内,出现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需要补充,从机关内部晋升和转任有困难的,可以从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担任领导职务(即调任),本系统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调任。调任一般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
  调任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拟任职务《职位说明书》规定的有关条件;
  ②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40周岁以下,调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45周岁以下;
  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④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市级事业单位相当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县(市、区)事业单位领导(正职)3年以上或担任规模以上企业领导(正职)3年以上或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⑥身体健康。
  (2)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解决夫妻异地分居或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国家行政机
关之间实行调动(即转任)。转任必须在核定的编制以内,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转任的公务员必须符合拟任职务《职位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从县(市、区)和乡镇机关调入市机关的,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对象条件
  (1)从市外引进科技和我市紧缺急需人才。具体包括: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业务骨干;懂技术、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重点工程等领域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我市紧缺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的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
  (2)从县(市、区)需要调入的工作人员。对确因工作需要或调整专业、调整领导班子或选调在基层锻炼三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可视情况调入。
  (3)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4)照顾家庭困难。父母、岳父母在市级单位因身边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系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三)工作程序
  1、市级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调任、转任程序和方法
  (1)调任的程序和方法
  市级机关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应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①公布拟调任职位及拟调任对象的资格条件;
  ②在民主推荐(含组织推荐、众推荐、个人自荐的形式)基础上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除特殊职位外,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一般不能少于2名,采用面向社会公开选调的不少于3人。
  ③组织考试或考核、演讲答辩;
  ④组织考察。根据考试(考核)和演讲答辩成绩,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
  ⑤决定拟调任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信纸决定;
  ⑥公示。一般在调入、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期为七天;
  ⑦体检合格。
  ⑧办理调任手续。填写《国家公务员调任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本人档案,一份由组织人事部门存档,作为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凭据)。
  ⑨任职。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对试用期内严重违法违纪或因个人失职造成较大损失的,可随时免去所任职务;对试用期满考核不胜任现职的,应免去所任职务。免职后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安排到下属企事业单位工作,或由本人到当地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2)转任的程序和方式
  ①调出单位填写《国家公务员转任登记表》,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商洽(发商调函);
  ②调入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接收报告及有关材料;
  ③调入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组织人事部门严把审核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
  ④市、县(市、区)机关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作不满二年的不得转任;乡镇机关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作不满二年的不得转任到市、县(市、区)机关工作。
  2、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程序和申报材料
  (1)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
  (2)调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年度增人计划表;
  (3)调出单位(不含中央部属单位)所在地县以上人事部门的商调函;
  (4)《工作人员商调登记表》;
  (5)调动工作人员的近期体检表;
  (6)调动工作人员的政治、工作表现鉴定;
  (7)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
  (8)有关的学历、学位证书;
  (9)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0)提交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下载视频  篇三:调入事业单位能否保留公务员身份
  调入事业单位能否保留公务员身份?答复: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讲述人:王先生
  我是政府部门的一名公务员,而且是一名副科级干部,现在单位领导准备把我调到事业单位当科长。虽说是升了职,但我还是忧心忡忡,不知道转入事业单位后,是否还能保留原来的国家公务员身份?以后是否还有机会转入政府部门工作?记者行动
  海南省人劳厅公务员处周女士:按国家规定,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后,不再保留
国家公务员身份,如有特殊情况需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的,须报省人事部门同意。事业单位人员要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要处级实职职位才可以,而且调任必须在规定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一个土一个于  (见习记者陈延鹏)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