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安徽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用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构申办食品卫生许可证。未依法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卫生行政机构实施食品卫生许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卫生行政机构实施食品卫生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听证程序按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构应当建立食品卫生许可信息管理体系,市级卫生行政机构应统一公告取得长期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名录和有关卫生许可变动信息。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法实施食品卫生许可的行为有权举报,卫生行政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向举报单位和个人通报结果。
第二章   
第七条 省级卫生行政机构对下列食品生产企业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
3、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4、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省级发证的生产单位。
第八条  市级卫生行政机构对本辖区内下列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一) 食品生产企业:
1、营养强化食品生产企业;
2、以可食可药原料生产食品的生产企业;
3、采用新工艺生产调味品新品种、用酸解法生产酱油的生产企业;
4、食用氢化油生产企业;
5、饮料生产企业;
6、乳制品生产企业;
7、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
8、定型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
10、辐照食品生产企业;
11、蜜饯生产企业;
12、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食品用洗涤剂生产企业;
13、其他有强制性良好生产规范(GMP)的生产企业。
(二) 食品经营场所:
1、经营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
2、连锁性商场(超市);
3、营业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食品批发市场;
(三) 餐饮服务单位:
1、省和市机关及事业单位直属的宾馆、饭店;
2、三星级以上(含三星)宾馆酒店及旅游涉外宾馆酒店;
3、连锁性餐饮单位;
3、大中专院校食堂和凤凰古城好玩吗市直管中学食堂(包括校园内食品加工经营场所);
4、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九条  除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范围外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发放监督管理,市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条  县卫生行政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除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第(一)项范围外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十一条  根据有关卫生行政管理职责划分,设区的市所辖区卫生行政机构没有承担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由设区的市卫生行政机构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三章  申请、受理和发放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经卫生行政机构审核认可后,方可申办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流程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
卫生设施和用水卫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规范规定方可申办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十四条  申请人申请卫生行政许可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卫生行政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书格式文本由卫生行政机构提供。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代理人办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兢兢业业是什么意思
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机构应当公示下列与办理食品卫生许可事项相关的内容:
(一)食品卫生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
(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三)申请书示范文本;
(四)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操作流程、通信地址、、监督电话。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依据卫生部各类食品卫生要求执行,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生产经营食品的项目、品种、方式、规模;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预防性卫生监督资料;
(五)生产经营条件、设备、卫生设施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
最撩人的网名
(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资料;
(七)产品配方及工艺流程;
(八)产品质量标准或规范;;
(九)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十)卫生行政机构认定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三批产品卫生学检验合格报告;
(十一) 卫生行政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后记的格式
第十七条 食品经营者依据卫生部各类食品卫生要求执行,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生产经营食品的项目、品种、方式、规模;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预防性卫生监督资料; 边塞诗人有哪些
(五)生产经营条件、设备、卫生设施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
(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资料;
(七) 卫生行政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中秋节的文案
第十八条 餐饮业和食堂生产经营者依据卫生部各类食品卫生要求执行,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生产经营食品的项目、品种、方式、规模;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预防性卫生监督资料;
(五)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资料;
(六)生产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平面图、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图;
(七)消毒、防尘、防蝇、防鼠、垃圾处置及更衣、个人卫生等卫生设施的名称、数量;
(八)内部食品卫生管理的组织、制度等;同时提供下列相应的有关资料:
(九) 卫生行政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九条  申请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的资料应逐页加盖公章\骑缝章或者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经办人对申请人的提交资料核对无误后予以登记。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