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物业服务项目停车场管理规范
1.目的
规范住宅项目停车场管理,保障停车场安全运营,杜绝事故隐患。
2.范围
适用于XX物业在管的住宅项目。
3.职责
部门/岗位
职责
1)参与停车场规划设计前期介入,协同前介部门就出入口设置、道路交通规
划、停车位布局提出合理化建议。
2)跟进停车场设施、标识完善及证照办理,参与验收。
3)指导、监督各项目停车场管理。
安全专家
1)参与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前期介入,协同前介部门就停车场设施设备选
型、功能要求、配置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2)跟进停车场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对停车场软硬进行全面验收。
设施设备专家
场所、秩序系统负
1)组织落实停车场管理的相关要求。
2)编制停车场突发事件、异常情况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或演练。
责人
业务支持系统负
1)监督停车场设施设备供方的售后服务质量。
2)对停车场设施设备维保方的维保质量进行检查、评估与考核。
责人
4.术语和定义
1)专有产权车位:业主通过购买、接受赠予、长租等方式取得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车位以及开发商持有或物业公司购置的车位。
2)共有产权车位: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及开发商赠送给全体业主的车位。
3)住户:指居住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客户,包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租户等。
5.方法与过程控制
5.1.停车场管理流程

5.2.停车场设施及标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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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要求
出入口设施配置
1)出入口应安装道闸或其他关卡设施,出入口及外围停车场周边应安装牢固的防护设施、形成闭合,具有防止车辆冲出的功能。
2)出入口应安装用于车辆图像对比的监控镜头,并确保白天和夜间拍摄图像清晰。
3)出入口应安装监控车辆进出车道、驾驶人对讲通话及缴费等情况的监控镜头,岗亭内应安装监控岗位人员设备操作、收费情况的监控镜头,监控镜头均须 24 小时录像,录像保存时间不小于 30 天。
4)停车场管理系统主机、车牌识别器、红外探测器灵敏可靠,具有防砸车、防尾随红外对射装置。
5)车牌自动识别率、道闸打开、落杆速度符合功能设计要求;道闸杆上应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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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防撞胶垫。 
6)已安公司自有系统的停车场,应在出入口及停车场内适当位置张贴移动支付二维码, 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操作指引、突发情况处理流程及方法、等。
7)停车场出入口应画停车识别区且保持框线清晰醒目,进入识别区应设置减速带,停车识别区位置须确保能清晰拍摄到车牌和车脸情况。
8)无论是否已安装自有停车系统,车场出入口均应配置打卡钟。当停电、停车场管理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识别车牌或发卡时,应使用打卡钟和《计时卡》计时。《计时卡》
应由部门统一编号,并加盖公章。
停车场标识配置
1)停车场应设置醒目的交通标识,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防盗提示;停车位应画车位线、标明车位号。
2)道路及停车场合适位置应设置禁停、限速、限高、导向、分道行驶、转向等交通标识,须有车流导向线。
3)在不同路段根据情况设置导向、分道行驶、限速、转向、禁鸣、禁止驶入、路段标识(学校、幼儿园、商业
4)在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人行与车行交汇的路口、转弯路段等危险路段应设置警示牌和减速带。
5)在遮挡驾车人视线、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叉路口及拐弯处须安装广角镜。
6)私有车位应有“私家车位”标识与车牌号码。
7)出入口应安装价格公示牌;道闸旁边应有“禁止行人通行”的警示标识;道闸杆上应设置“闸杆下严禁行人”标识。
8)对外公示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已构成对车主的承诺,必须严格执行
停车场照明
1)照明灯具配套齐全,灯具完好无损,开关灵活,照明正常。
2)根据客户进入地下室车库的流线不同,保证主要通道照明的亮度满足要求。
3)地下室照明系统需配置分回路控制开关和中控装置。
4)引导电梯厅的灯箱标识的安装位置醒目,照明正常。
地桩
1)除已安装黑猫二号的停车场、无人化管理的车库道闸、有约定的停车场出入口外, 其它停车场出入口夜间 23:00-6:00 需使用地桩;道闸、系统发生故障及停电导致出入口设施无法使用时需使用地桩。
2)使用地桩时放行车辆,必须按先拔地桩再开道闸的顺序操作。
3)地桩应使用镀锌钢管,厚度≥2 毫米,直径不小于 65 毫米,高度(含提醒标识牌) 为 120 厘米,孔埋深度为 15~20 厘米。
4)地桩头部提醒标识牌应使用不易生锈金属材料,尺寸以 300 毫米)x200 毫米
(高)为宜,边缘光滑、圆角、无毛剌。
5)地桩出地面部分、警示牌表面需张贴刷涂)黄黑相间反光材料。
其他
1)车位、车行道旁边的重要设施(燃气管道、电力设施等应安装防撞装置。
2)停车场设施设备的技术标准与要求参照相关配置标准,维护保养要求参照相关维护保养指导文件。
5.3.停车场运营管理
5.3.1.前期准备
1)落落语录策划物业管理方案时,应同时确定停车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益分配方式等, 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销售合同物业服务附件中约定。合同及销售宣传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承担保管责任的文字及宣传。
2)新项目交付入住前三个月,应与地产相关部门对接停车场设施完善、系统测试、竣工验收等事宜,停车场收费系统验收需通知(中心)城市公司财务管理部参加,确保项目停车场含商业停车场在交付入住时能够投入使用。
3)新项目交付入住前应完成停车场《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等证照办理,确保项目停车场(含商业停车场投入使用时即可启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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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停车场经营证照复印件应悬挂在岗亭内,出入口应按当地政府要求设置停车场收费公示十堰怎么读
牌。
5)新项目交付入住前,物业服务中心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停车场区域划分、车辆流向、车辆停放模式、实施方法、管理要求、风险防范等做出详细规定。
6)共有产权车位应采用“非固定车位”停放模式,不设固定车位,不得在车位上采用挂牌等方式明确车位使用权归属。已授权的车辆实行先到先停、停满为止业主大会决议或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业主享有专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位,应采取挂牌等措施明确车位专用权。业主享有专有产权或专有使用权的车位只能给予一个车牌授权(子母车位不超过两个)。
8)项目停车场启动收费前,应按流程将车位管理模式、收费模式储值卡、临停、月租等及收费标准提前报(中心城市公司审批。
9)因客观原因决定不收取或延后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的,应事先报事业本部财务及运营管理部总监、住宅项目运营中心总经理审批。 京东白条
10)免费停车范围仅限于在项目范围内办公的集团内部公务人员和政府公务人员,授权前应 K2 报大区负责人审批,且费用减免期限上限为一年。居住在小区的集团内部公务人员和政府公务人员不得减免停车费,特殊情况须报大区负责人审批,审批内容至少包含免费原因、免费范围、授权时间等。
11)收费的停车场必须购买公众责任险。
5.3.2.车辆停放手续办理
1)专有产权车位及采用月租、预充值收费模式的共有产权车位,客户停放车辆前均需到幸福驿站填写《车位物业服务申请表》并缴费,缴费后按照缴费期限开通车辆进出权限预充值的按次计费
2)小区车位严禁出租给非小区住户,出租前须核实住户身份。若租户未在物业服务中心登记,须向业主核实并要求办理租户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车位租用手续。
3)在小区车位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为保障全体住户均有机会使用共有产权车位,应采取排队、定期摇号等方式确定共有产权车位的使用人。租用共有产权车位的住户已经转让或出
租、退租物业并搬出小区居住的,应收回其租用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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