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措施
一、财政支持方面
1.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用足用活产业基金,创新投入方式,完善扶持体系,采取项目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支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旅局配合)
2.市级财政通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支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发展。(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配合)
3.通过政府购买、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旅企业提供更多产品和服务,鼓励在商业文艺演出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加大对文化旅游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的投资力度,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力量、社会资本
参与机制,促进多层次多业态文旅消费设施发展。(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配合)
为什么我们相遇在网络4.加强旅游公路建设,探索将旅游公路沿线的土地、旅游、矿产等资源,以资源换资金的方式支持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委负责落实,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配合)
5.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对被评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或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的,优先给予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旅局配合)
6.积极培育扶持文化企业发展,对自主申报、且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认定为市级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后纳入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以电子服务券补贴方式给予业务补助,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文化企业发展。(市工信局负责落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旅局配合)
二、市场准入支持方面
劳动励志短句7.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精简审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
和创造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为“个转企”注册登记提供“绿通道”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8.引导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特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对“天生园”“佛慈”“悦宾楼”等老字号企业和知名商号企业商标、商号资产的保护运用,鼓励企业推进商号、商标一体化,提升“老字号”商标价值和传统特产品、地方名优小吃商标价值,形成一批具有兰州特和金城风情的特商标。(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市商务局配合)
9.鼓励企业采取商标、专利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旅游企业,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支持企业通过授权经营、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方式,推进文化旅游企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发展,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配合)
三、科技支持方面
10.加大市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鼓励文化旅游产业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11.鼓励文化旅游产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组建资金补助。(市科技局负责落实,市财政局、市文旅局配合)
12.鼓励文化旅游产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市科技局负责落实,市财政局、市文旅局配合)
四、税收支持方面
13.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市税务局负责落实)
14.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市税务局负责落实)
15.对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市税务局负责落实)
16.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市税务局负责落实)上医保缴费怎么交
17.对符合国家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条件的文化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草缸养什么鱼)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美文美段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市税务局负责落实)
18.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市税务局负责落实)
五、金融支持方面
19.深化与各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开展常态化、多形式的金政企对接活动,积极推介各类优质文旅融资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并购融资、订单融资等贷款业务,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0.拓宽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融资,支持中小型文化企业到“新三板”和甘肃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探索以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和项目未来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及第三方公司提供增信措施等方式,提高文化企业的融资能力。(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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