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冤案的成因与防范
论冤案的成因与防范
上海移动作者:王倩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03
        从河南赵作海冤案,到浙江张氏叔侄冤案,再到备受关注的聂树斌冤案,呼格吉勒图冤案,给司法公信再次带来灾难性影响。一次次挑战着法律与正义的底线。一再出现的刑事冤假错案折射出国家在特定时期的法治状态和刑事司法形态,分析刑事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是法治国家重要研讨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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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冤假错案 无罪推定纸花瓶 错案责任倒查制
        作者简介:王倩,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信息工程专业就业前景)01-085-02
        随着法治的发展和侦查技术、人的认识水平和刑事司法人员办案水平的提高发生刑事冤假错案的几率在下降,但这并不能代表冤假错案就能彻底根除。如何防止冤假错案?应该分析冤假错案的产生原因,从程序和制度上防范冤假错案,使社会公平正义以人们看得见的方
式彰显,努力让人民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刑事司法理念错误
        现代刑事诉讼理念是一种能完美和有效地指导刑事诉讼活动的观念形态。在我国当前的诉讼活动中,由于刑事司法人员知识水平和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以及传统的刑事司法因素的影响,我国刑事司法人员当前的诉讼理念还比较落后,存在许多制度层面的深层次问题,需要不断完善。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正是我国刑事冤假错案频频发生、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法律的执行和实施需要具体的刑事司法人员利用其专业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来完成,刑事司法活动的实施就不可避免地受办案人员的知识、认识水平和司法观念的影响。在我国,由于传统的落后刑事司法观念如有罪推定的影响,一些办案人员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现代刑事司法观念。周迅的电影
        二、错误理念形成的渊源
小学一年级语文期中试卷        (一)传统刑事司法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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