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办案最新规定
公安机关禁⽌逐利执法“七项规定”
⼀、严格依法履⾏⾏政管理职责,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和滥⽤执法⼿段搞“创收”。
⼆、严格经济、财产犯罪案件⽴案标准,准确区分罪与⾮罪、违法与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禁⽌以刑事⼿段插⼿⼲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
三、严格区分违法犯罪所得、合法财产和其他涉案财物,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禁⽌以划转、转账、上缴财政或者其他⽅式变相扣押,禁⽌以刑事冻结措施冻结违法⾏为⼈的账户。
四、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和依法处理,禁⽌办案⼈员⾃⾏保管涉案财物和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违规违法处置涉案财物。
五、严格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审查,禁⽌以上⽹追逃、限制⼈⾝⾃由相要挟,迫使当事⼈“主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或者达成“和解”协议结案。
六、严格履⾏异地办案协作⼿续,落实归⼝接收、审查要求,健全案件管辖、定性处理等争议解决机制,禁⽌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
七、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进⾏⾏政处罚,禁⽌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和⼀律顶格。
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责任⼈及其所属公安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责任⼈采取停⽌执⾏职务或者禁闭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法整顿之公安执法办案顽瘴痼疾清单
(⼀)违反防⽌⼲预司法“三个规定”插⼿具体案件处理
(1)领导⼲部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表率作⽤不强。宣传教育不到位,公安机关内部认知度不⾼,尚未形成严格执
⾏“三个规定”普遍共识的。
(2)本⼈或授意⾝边⼯作⼈员、近亲属等关系⼈,违规向相关⼈员打招呼,过问案件办理情况,通风报信或意图违法私了结案、转递涉案材料。
(3)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撤销案件、终⽌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等指⽰。
(4)超越职权私⾃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员提出案件定性处理意见。
(5)要求办案单位或者办案⼈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或者违法处置涉案财物。
(6)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7)接受他⼈请托,违规过问或⼲预执法办案、插⼿具体案件办理的。
(8)在受到⼲扰情况下,不能正确履职办案,违规违法处理案件。
(9)与当事⼈、律师、特殊关系⼈、中介组织私下会见、不当接触、交往办理⼈情案、关系案、⾦钱案。
(10)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不按规定主动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等重⼤事项情况的。
(11)其他违反“三个规定”的⾏为。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部⼲预司法活动、
插⼿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步规范司法⼈员与当事⼈、律师、特殊关系⼈、中介组织接触交往⾏为的若⼲规定》)
(⼆)有案不⽴、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
(1)不依法如实受案⽴案的,落实公安部“三个当场”和省厅规范执法“四个必须”不到位,违反规定在执法办案系统外流转案件的,不出具受案回执的。
(2)该受不受、该⽴不⽴、受⽴后不及时查处、违法受⽴案。
(2)该受不受、该⽴不⽴、受⽴后不及时查处、违法受⽴案。
(3)⽴⽽不侦、侦⽽不⼒、不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未及时撤案。
(4)刑事、⾏政案件降格处理的。
(5)经过侦查,符合撤案或终⽌侦查条件,不及时撤案或对犯罪嫌疑⼈终⽌侦查的。
(6)发现线索不依法重新⽴案侦办。
(7)不依法做出⾏政处理、移交有关部门。
(8)接受检察院监督纠正违法未执⾏。
(9)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依法及时移送起诉、变更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
(10)取保候审适⽤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取保候审办⼈情案、关系案、⾦钱案,执法不公、执法腐败。
(11)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12)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的。
(13)未按要求设⽴使⽤保证⾦专⽤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截留、坐⽀、挪⽤、侵吞保证⾦,保证⼈不符合条件,⼈保、财保并⽤。
(1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未按规定通知派出所执⾏,派出所未认真履⾏监督考察等职责,犯罪嫌疑⼈漏管失控、重新犯罪。
(15)其他有案不⽴、压案不办、有罪不究问题。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
(1)公安机关对被认定为在逃的暂予监外执⾏罪犯未依法履⾏上⽹通缉。
(2)公安监管部门违规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
(四)违规插⼿、⼲预经济纠纷,违规参股借贷
母爱诗句(1)违反规定,以“刑事优先”为由,⼲扰⼈民法院民事案件正常审理、执⾏的;不积极办理拒不执⾏判决裁定案件的。
(2)违规违法越级管辖、争抢管辖、对⽆管辖权的案件线索违规⽴案的。
(3)以涉嫌刑事案件为名,以刑事⼿段介⼊民事纠纷,为经济纠纷⼀⽅“拉偏架”,迫使经济纠纷另⼀⽅赔偿损失或者放弃合理利益诉求的。
(4)落实《关于办理经济犯罪件若⼲规定》不到位,不按照规定进⾏审批的。
(5)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查封、扣押、冻结影响企业和众正常⽣产经营的,案件办理完结后未
比较好玩的单机游戏及及返还的。
(6)投资⼊股或者变相投资⼊股办企业的。
(7)通过民间借贷等⾦融活动获取⼤额回报,影响公正执⾏公务。
(8)有其他违规插⼿、⼲预经济纠纷⾏为的。
(五)民警本⼈、配偶、⼦⼥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1)公安民警本⼈违规经商办企业。
(2)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其配偶在该民警所任职单位辖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公务的经营活动。
(3)公安民警配偶、⼦⼥及其配偶在该民警所任职单位管辖业务范围以律师⾝份担任诉讼代理⼈、辩护⼈或为当事⼈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4)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其配偶在该民警所任职单位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或者设⽴⼈。
(5)其他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六)违反异地办案“六个严禁”
(1)严禁未履⾏协作⼿续,跨县及以上⾏政区域执⾏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2)严禁未履⾏协作⼿续,跨县及以上⾏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件。
(3)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先期处置的除外。
举报信范文(4)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推诿拖拉。国航网上值机
(5)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6)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的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七)公安机关逐利执法“七项规定”
(1)未依法履⾏⾏政管理职责,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和滥⽤执法⼿段搞“创收”的。
(2)违反规定⽤刑事⼿段插⼿⼲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的。
(3)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以划转、转账、上缴财政或者其他⽅式变相扣押,以刑事冻结措施冻结违法⾏为⼈的账户的。
(4)办案⼈员⾃⾏保管涉案财物和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违规违法处置涉案财物的。
(5)以上⽹追逃、限制⼈⾝⾃由相要挟,迫使当事⼈“主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或者达成“和解”协议结案的。
(6)不履⾏符合条件的异地办案协作⼯作职责,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的。
(7)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和⼀律顶格的。
(⼋)违规违法使⽤公务⽤
(1)违反双⼈管理规定
金钻的养殖方法(2)违反使⽤⽀规定程序呈报审批
(3)违反⼈民警察使⽤武器警械规定情形使⽤⽀
(4)警务辅助⼈员或不具备持资格⼈员管理使⽤⽀。
天龙八部天山--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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