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推行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作者:    徐九峰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第8期
      摘要:本文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现状,首先对住房公积金存款“零余额账户”管理进行了介绍,并详细的探索和研究了推行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零余额;必要性;可行性
    推行住房公积金存款“零余额账户”管理,是深化住房公积金财务制度改革、强化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效防治源头腐败的必然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运作收益,降低运营风险,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简介
    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是指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每日业务结束前,将分散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集中汇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账户,分支机构存款账户余额清零。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为:存款户每日清零,活期及时转存定期,设置调剂资金,资金分级核算、集中管理;该办法的最大
特点是:资金即时汇总,及时转存,保安全,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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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应按照“统一运作、集中调剂、确保安全、明显增效”的资金运作机制,在确保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存款活期转存定期,扩大定期存款份额,提高资金增值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推行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必要性
    为克服公积金管理中存在账户资金管理分散、存款运作不合理等问题,使公积金管理真正达到“整体运作、分户管理、确保安全、增效明显”的目的,推行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方式十分必要。分析如下:
    (一)多措并举,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1.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因市中心的资金只能存储在三大国有银行(建行、工行、农行),对分支机构账户实行“零余额”管理,杜绝了资金在银行之间的频繁转存,实现资金专款专用,大大降低了资金风险,同时缓解了中心被银行公关揽储存款的压力。
    2.限权限额,控制资金支付
    一是对不同的人员赋予不同的账户管理权限和业务处理权限,有权审批人在自己权限内对资金支付进行审批后完成支付过程,实现了支付事项的事前控制;二是支持限额控制模式,在限额内的自行支付,每日累计超过限额的资金支付即使可用额度足够也无法支付。
    3.实时监控,加强资金监管
    通过网上银行,市中心可以实时查询和监控各分支机构的资金收支情况,特别是大额资金流向,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
    (二)统一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因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均衡,存在部分个贷业务发展滞后的地区资金沉淀较大,部分发展较快的地区资金不足的现状。实现“零余额账户”管理后,一是设置调剂资金,对因业务需要资金不足的分支机构给予调剂,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二是制定资金运作计划,保证资金使用具有计划性、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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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理规划资金存储结构,提高增值收益率
    在充分满足提取、个人贷款需求的前提下,市中心合理规划资金存储结构,对活期沉淀资金转为3年或5年定期存款,可实现较高的利息收入,获得更多的增值收益。
    三、推行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可行性
    推行“零余额账户”管理不仅仅是单纯的资金上划,更是涉及银行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支持、专门人员配备、会计账务处理等多个方面的综合管理模式。推行“零余额账户”管理,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准备,保证其具有可行性。
    (一)银行账户管理
    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银行账户管理是关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大国有银行,设三个公积金存款总账户,每日业务结束前,将三大银行在各分支机构的公积金存款户清零,通过网上银行的资金自动汇集功能,到市直三个公积金存款总账户上。市中心和各县管理部开通网上银行后,可实现即时查询余额、支付支取放贷资金、打印单据凭证等操作。
    (二)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
    1.资金集中
    各分支机构每日将归集收入、定期存款本息收入、委托贷款回收本金利息收入存入收入账户,余额当日自动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收入账户余额为零。
    2.资金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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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机构发放的委托贷款经审批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金拨入分支机构在当地开设的贷款基金户,银行进行放款。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事项经审批后,由公积金支取账户拨入个人支取账户。
    3.转存定期存款
    市中心根据资金运作计划,设置调剂资金,合理规划资金存储结构,对活期沉淀资金转为3年或5年定期存款。
    (三)信息管理系统的支持和专门人员的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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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配备专用电脑和彩打印机,进行网上银行相关操作和凭证单据打印。
    二是委托软件开发公司设计辅助账管理系统,用于核算市中心和各分支机构的“零余额账户”的资金往来。
    三是市中心增加专人负责资金运作调度和网上银行相关操作,资金支付实行三级审批。可安排相关人员到已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地市,实地考察,现场观摩,全面细致的学习“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各个方面。
    (四)综合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
    一是出台《住房公积金存款“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操作流程等各个方面。
    二是出台《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会计核算办法》,规范明细账设立、会计账务处理等。包括市中心按分支机构设立明细账户,按照各分支机构上缴的资金按银行设立辅助明细账,增设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零余额资金-某分支机构”,对各分支机构银行零余额账户收付资金进行明细核算;各分支机构增设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零余额资金”,核算与市中心往来的零余额账户资金。
    综上所述,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实现了资金统一管理和调配,确保了资金安全,提高了增值收益,有力支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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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郭仓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 2011(03).
    [2]金琳.零余额账户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J].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2).
    [3]杨鸣.当前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J]. 广西金融研究.2007(12).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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