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查询量激增背后的思考
近期,人民银行呼兰支行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量大幅增长,以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为例,八月份查询76笔,九月份查询89笔,十月份158笔,十一月份查询199笔,连续创下呼兰支行开办信用报告查询业务以来月查询量新高。分析其原因,除了近几年来,我行连续深入乡镇、村屯和人口集中的市集、广场宣传征信卓有成效外,还发现了一些新的原因,这些原因产生给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工作带来很多问题和困难,给征信系统建设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机构变主动查询为被动审查
客户提出申请后,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要客户出具一份个人信用报告用来核查客户信用状况,如果客户提出该银行能不能查的时候,工作人员会以我们行征信系统不太好使或没有为理由,不给客户主动查询信用报告,让客户自己带个人信用报告来被银行审查。
(二)金融机构系统不支持无业务查询
近期某些国有银行更新了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去除了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查询功能,无法在个人信贷业务受理初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只支持个人信贷业务受理后在审核期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三)小额贷款公司对信用报告使用增加
小额贷款贷公司在没有接入信用报告查询系统的前提下,为了规避风险,要求客户自行提供自己的信用报告以供贷款审查,而且要求信用报告查询日期必须是三天以内,这就增加了大量信用报告的查询量,尤其是大量的一月之内
离婚率最高的星座个人信用
查询量激增背后的思考■梁正山官彧/文重复查询。
(四)商业银行版信用报告没有人民银行版全面
商业银行版个人信用报告不显示非本行办理业务机构名称,个别商业银行以此为由让客户去人行打印以获得内容详细全面的信用报告。
(五)信用报告重复打印现象严重
绝大多数客户来到人民银行查询并不是了解自身信用记录,而是用来办理贷款审查,所以查询完交给银行审查后就丢弃了,没有妥善保管,再办理信贷业务时,银行又让提交信用报告,客户又来人民银行打印,有时两次信用报告查询时间间隔不到一个月,并且连续四个月每月查询,形成大量的重复查询。
产生的不良影响
(一)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诿”客户行为日渐严重
根据人总行【2005】3号令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商业银行在审核申请人办理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业务时应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商业银行业曾经一直遵循这个规定履行查询义务,辨别客户的申请条件是否符合办理要求。但是自从2010年人总行征信中心对各商业银行查询信用报告收取费用后,有些商业银行为了减少运营成本,降低查询费用,采取推诿、欺骗等方式,少查或不查信用报告,“推诿”客户去其他机构或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
(二)部分金融机构信用报告查询改“暗推”为“明拒”,产生新的风险。
现在有些金融机构修改了以往的业务操作流程,变事前查询信用报告为事中查询信用报告,造成手续办理了一半才发现客户信贷记录不良,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也容易形成风险,尤其是对银行信誉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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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银行面临误解造成的服务困难
首先,大量不明真相的客户被金融机构支到人民银行,心中都充满了怨气,对人民银行和征信工作产生了抵触和不信任,使人民银行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其次大量的贷款客户被支到人民银行查询信
用,使人民银行查询量大大增加,在有限的人员和窗口服务下,大量的客户到来造成了查询困难,查询排大队,查询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相继出现,给人民银行窗口服务带来巨大压力,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第三长期的免费查询给人民银行带来沉重的负担,尤其是物价上升因素影响,造成查询成本居高不下,严重挤占了其他业务正常开展经费,长此以往难以保证个人征信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个人征信管理法规存在“真空”,管理缺位
征信管理法迟迟没有出台,只凭人民银行2005年颁布的“3号令”难以有效的管理庞大的个人征信业,尤其是人民银行颁布的法令已经近八年,个人信用报告也已经改版了一次,法令中的有些条款和现实工作中有很多的出入,例如最近几年兴起的小额贷款公司,法令中就没有任何提及的地方,而现实中让客户来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用来贷款审查的一部分正是小贷公司一类新兴的民间融资机构。小贷公司在享受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的同时没有履行任何义务,更没有承担应有的责任,造成了监管的真空。
(五)个人征信管理法规内容过于笼统,难以形成有效的处罚
在2005年颁布的人民银行3号令当中,对金融机构用户使用个人征信系统做出了贷款审查前应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并保存相关档案的规定,但是没有具体规定应该怎样保存档案,档案保存多长时间,人民银行在进行事后检查过程中,正是由于
相关规定的过于笼统,使商业银行在具体
做法上产生歧义,给检查工作带来很多困
难,很多事实难以定性,即使定性了也难
以到处罚依据。例如拒贷档案的管理问
题,很多商业银行没有拒贷档案,在拒绝
客户贷款后把相关资料返还给了客户,商
业银行手中没有任何查询客户信用记录的
相关资料。
(六)重复查询造成大量浪费
有的商业银行为了保证客户送交
的信用报告没有被篡改又查询并打印一
次,使本来由商业银行查询一次就可以
解决的问题变成了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
查询两次才能确定,而重复多次查询造
成纸张和人员、时间的巨大的浪费,也
有悖于国家提倡低碳生活的宗旨。
几点建议
(一)加快出台《征信管理法》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征信业发展
国家应该加快征信相关法律的出台
速度,法律法规中不应只对银行类金融
机构征信系统使用做出规定,范围应该
涵盖所有使用和涉及征信业的行业、机
构和组织。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条款
使用中的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处罚细
则,加大对违反法规的处罚力度,建立
征信业退出机制,一旦出现严重违反规
定的事实,坚决清理出征信业队伍,以
维护征信行业良好的信誉,树立征信业
是我国最严格、最有信誉的行业。
(二)监管和服务职能分开
母亲节感恩语人民银行作为全国征信业的主管机
关所承担的应该是监管职责,负责全国
征信行业的监督和检查,不应负责企业
征信业和个人征信业的服务职能,应该
遵循监管和服务分开的原则,遵照人民
银行总行设立征信管理局和征信中心的
框架,在全国各地市建立以人民银行分
支机构为管理机构、以各地征信分中心中国著名科学家
为服务机构的征信体系,实现监管和服
务各司其责,避免出现监管和服务均力
不从心的局面。
汽车进水
(三)完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收费
制度
征信中心在收取各金融机构信用
报告查询费用的基础上,改变各级人民
银行分支机构查询不收取费用的做法,
制定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收费
标准,施行有偿查询,明确规定个人信
用报告有偿查询和无偿查询的范围,在
确保公民知情权的同时,既考虑查询必
要的成本支出,又要避免产生无意义的
浪费。改变信用报告只投入无产出的局
面,确保征信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
变每年定期检查为经常检查、随
登机注意事项
时检查。对于发现可疑违规情况,随时
立项,进入现场,确保发现问题的时效
性,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护士节文案简短
做出处罚,并适当提高处罚金额,警示
金融机构避免再次犯错,树立征信业严
格管理的行业之风。
(五)推动个人信用报告使用机构
接入征信系统
在信用报告使用逐步推广的大环境
下,信用报告使用机构逐年增多,尤其
新兴的民间融资机构对信用报告的需求
日趋增加,允许这些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自主查询信用报告将极大方便民间融资
的业务办理,同时也是对民间融资风险
控制的极大帮助,有利于民间融资的健
康发展,能进一步完善全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风气。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呼兰支行
责任编辑: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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