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情同意”制度在大数据时代的嬗变
作者:戴中璧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08期
作者:戴中璧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08期
摘 要 “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暴露出在大数据时代,知情同意制度所遭遇的理论基础不牢固、真实性无法保证、不符合经济考量等困境。但以上困境源自错误的理论基础和对该制度作用不切实际的期待。因此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当回归传统的隐私权理论,坚持信息利用和隐私保护相平衡的理念。知情同意亦应回归一项工具性制度的定位,并结合大数据技术的特点对其具体规则、配套措施做出相应的改进。
网王小说 关键词 知情同意制度 大数据 隐私权 敏感信息 一般信息
浙江度假村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的理论基础”(项目编号:2018SJA108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戴中璧,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 ;;;;;;;;;;
;DOI:10.19387/jki.1009-0592.2019.03.123祝福新年快乐的祝福语
一、从“支付宝年度账单怎么举报网站”事件说起
2018年伊始,许多支付宝用户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分享了他们的年度消费账单。但很快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支付宝年度账单存在“授权漏洞简单科学小制作”:如果用户没有注意到页面下端的一行晦暗小字并取消已经默认勾选的“我同意”按钮,晒出账单很可能意味着——在本人不知情的状态下——允许支付宝收集包括第三方保存的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支付宝的上述做法立刻引起了广大用户的质疑与不安,也引起了央行、国家网信办的关注与强力监管。此事件以支付宝方面的迅速纠正并道歉作为终结。 但是,我国对个人信息处理“知情同意”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完善却似乎远远没有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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