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婚姻家庭法期末考试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婚姻家庭法期末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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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填写入括号中。)
1、按照罗马法的计算方法,已身与姑父间的亲等数为()亲等。
A.二
B.三
C.四
D.五
2、在我国,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
A.拟制直系血亲
B.自然直系血亲
C.直系姻亲
D.旁系姻亲
3、在我国,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是()。
A.双方当事人
B.受胁迫的当事人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与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4、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人的原配偶没有再婚,现双方的婚姻关系,()恢复。
A.不准
B.协议
C.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后
D.自行
5、在下列父母子女中,双方无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是()。
A.生父母与除被收养者外的生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D.无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6、依我国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已在婚后共同生活中消费,损毁、灭失的,离婚时,要求用共同财产补偿的,其处理原则是()。
A.一律补偿
B.适当补偿
C.补偿1/2
D.不得补偿
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旁系血亲没有一亲等,至少是二亲等。
B.养子女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C.妯娌属于配偶的血亲。
D.继父母子女属于直系姻亲。
8、在隔代收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以养祖孙相称,依我国司法解释,该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
A.父母子女
B.祖父母与孙子女
C.继父母子女
D.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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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力与张芳原系姨表兄妹关系,后张芳被他人收养,现两人进行节育手术后可结婚。
B.继父母子女一律可以结婚。
C.某甲(男)的外祖母是某乙(女)的曾祖母,故甲乙属禁止结婚的亲属。
D.精神病人并非均不得结婚。浦西属于上海哪个区
10、女方因人工流产或早产的,男方在()内无权起诉要求离婚。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填写入括号内,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以下哪些情况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A.重婚或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的
C.婚前患有性病并致配偶感染的
D.因罪被判无期徒刑的
E.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括:()
A.干涉非近亲的同姓结婚
B.阻碍父母再婚
C.干涉寡妇再嫁
D.包办儿女婚事
E.胁迫一方同意结婚
3、依我国现行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下列有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家庭是一个亲属团体,同一家庭的成员毫无例外地是被婚姻和血缘纽带连结在一起的
B.继父母子女之间具有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C.有配偶者重婚构成重婚罪,但犯重婚罪的人不一定为有配偶者。
D.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应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做出判决。
E.事实婚姻是违法婚姻,故我国一律不承认其效力。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依我国婚姻法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包括()。
A.男女一方取得的军人医药生活补助费
B.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C.男女双方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D.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
E.男女一方取得的军人伤残补助金
5.甲男(23岁)为达到与乙女(19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请问:以下处理意见有哪些不正确?()。
辞职的好理由A.应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应由法院宣告撤销该婚姻
C.应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告该婚姻无效
D.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E.应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三、判断分析(每题5分,共20分。请先判断正误,然后简要分析理由。)
1.在我国,男女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是非法同居关系,也不受法律调控,属于道德调整范畴。
判断正误:
理由分析:
2.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的处理不得对抗夫妻的债权人。
判断正误:
理由分析:
3.18岁的姑娘陈某被拐卖后被强迫与25岁的男青年靳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年后陈某得到机会从靳的家里出逃,并向法院申请撤销她与靳某的婚姻,法院应当予以撤销。
判断正误:
理由分析:
4.现役军人的配偶(非军人)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提请离婚的,仍须征得军人的同意。
判断正误:
理由分析:全国装修公司
四、简答题(10分)
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是什么?依现行婚姻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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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分析题(共10分)
李玲是某厂女工,于1995年与工人刘军结婚。1996年生有一子刘行,1997年3月,刘军因犯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年7月李玲向法院起诉,以刘军犯罪,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请求离婚,并请求离婚后孩子由她抚养。刘军不同意离婚,并要求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他抚养,在其服刑期间由他的父母代为抚养。经审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刘行由李玲抚养。2003年12月,李玲因担心刘行与其共同生活会影响她再婚,故未与刘军商议便自作主张将儿子送给张良收养。张良将刘行收养后为孩子改名上户口后就迁居外地。刘军的父母得知此事后,告诉了正在服刑的刘军,刘军表示他不同意送养儿子。于是刘军便委托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收养无效,并请求变更儿子刘行的抚养关系而改为归刘军抚养,在刘军服刑期间暂由其父母代为抚养,刘军的父母也表示愿意代为抚养孙子刘行。
请问:
1、法院同意李玲与刘军离婚的理由是什么?(3分)
2.法院判决孩子由李玲抚养的理由是什么?(3分)
3、法院应否确认张良的收养行为无效,为什么?(3分)
4、刘军提出变更其子刘行抚养权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1分)
参考答案
说明:本门课程的考查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平时成绩(课堂案例讨论作业)20分,社会调查成绩20分,课堂开卷考查成绩60分。
一、单选(每小题1分,共10分)
1、B
2、A
3、B
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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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D
6、D
7、A
8、A
9、D10、B
二、多选(每小题2分,共10分)
1、ABE
2、ABC
3、ABDE
4、AE
5、ABCE
三、判断分析(每小题5分,共20分)
1、错误。2分
如有配偶者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同居生活之行为即为我国婚姻法明令禁止,直接受法律调控,尽管婚姻法修改及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否定了非法同居的称谓,但对上述行为仍是纳入法律体系内加以调整。3分
2、正确。2分
根据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即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主张。3分
3、错误。2分
陈某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应属于无效婚姻。3分
4、正确。2分
《婚姻法》33条规定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只有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前提下才无须征得军人同意,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3条明确指出,“重大过错”应依《婚姻法》32条前三款之内容及其他重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来判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婚姻法》32条第四款内容,由此可知,该情形不属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故其配偶要求离婚仍须征得其同意。3分
四、简述题(共10分)
实行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1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八)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每小点1分
五、案例分析(共10分)
1、答:根据1989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 1
条之规定,夫妻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对方提请离婚,法院可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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