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景泽:破解国家统计局户籍统计数据矛盾之谜
破解国家统计局户籍统计数据矛盾之谜
——关于我国六十年代人口变动问题
孙景泽
(本文原文是一篇学术研究论文,使用了较多的数学语言和推导,篇幅也较长。为了便于更多的读者能够了解本文的观点,写了这篇压缩稿。)
本文提要
一、湖南有哪些大学 好友印象由于我国工业发展和生产,19561959年期间出现了从农村到城市人口大迁移,在大迁移中出现重报、虚报户籍人口1144万人。这些重报、虚报的户籍在1960年至1964年期间被注销。
由于遇上经济困难,我国在19609搬家大吉大利的话月至1964年期间进行了城市人口大精简工作,形成了从城市到农村的人口大迁移,在大迁移中有1510万人口漏报了户籍。上述漏报户籍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在1970年至1979年补报了户籍。
由于上述原因,造成1960年至1964年期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减少2654万,这是我国六十年代初户籍人口非正常大幅度减少的根本原因。这一减少与人口死亡无关。
二、 1960年我国户籍人口统计比1959年减少1000万人,其中695万是由人口户籍迁移的原因造成的,与人口死亡无关。由于1960年漏报出生人口420万,所以1960年实际人口比1959年至少增加豁然开朗的豁是什么意思115万。
三、1983 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是通过汇总全国户籍登记得到的真实数据,没有经过人为的修改和伪造。数据中的所有人口数字都是户籍数字,所出现的所有矛盾都只是表 面上的,都可以用本文的方法加以合理的解释。六十年代初我国人口非正常死亡人数,已经包含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死亡率之中。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60年我国人口死亡率因出生人数漏报应当下调,具体下调幅度有待进一步研究。
§1  引言
198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949—1982年期间我国每个年度人口数字、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以下简称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我国六十年代初出南宁园博园
现了人口大幅度非正常减少的情况,其中最突出的是1960年我国人口比1959年减少1000万人。
国内外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若干研究,其中一些人研究的结果认为我国六十年代初出现了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现象。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对上述研究结果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那一时期人口出现数千万“非正常死亡”的观点在许多专著和文献中被采用。但也有许多人对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和以上研究结果提出了质疑,甚至有人指责1983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是“伪造”。
六十年代初我国是否有数千万人口非正常死亡,这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一件重大的历史公案。这一历史事件虽然过去已经整整半个世纪了,但是,这一事件的真相应当在当代解决,我们不应当把它留给历史,留给后人。
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我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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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
我们首先利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对我国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整个这一期间人口非正常变动的情况做一个初步的分析。由于这一时期我国国际移民人数极少,所以在本文中我们不考虑国际移民的影响。
从理论上讲,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情况下,当年岁末人口数减去上一年岁末人口数应当等于当年出生人口数减去当年死亡人口数。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的令人难以解释的矛盾就是:在1957年到1979年期间中的大多数年份中,上述这两个应当相等的数字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我们把这一差异称为某年的人口非正常变化数(这个数在本文的研究中起了关键的作用),即
某年人口非正常变化数=(当年岁末户籍人口数-上一年岁末户籍人口数)-(当年户籍出生人数-当年户籍死亡人数)。人口非正常变化数大于0表示非正常增加,人口非正常变化数小于0表示非正常减少。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们把1954—1982年期间人口非正常变化数(按绝对值)超过100万的所有年度列表如下:
表1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期间大多数年度的人口数,都出现了数量很大的非正常增加或减少的情况。这就是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出现的令人难以解释的重大矛盾。
§3  一个被忽视的关键因素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在我国,每一个户籍登记的基层单位,每年都要依据户籍登记的资料,统计出本辖区当年出生人数、死亡人数、迁出本地区人数和迁入本地区人数,并根据公式
当年岁末人口数=上一年岁末人口数+(当年出生人口数
-当年死亡人口数)+(当年迁入人口数-当年迁出人口数)
计 算出本辖区当年岁末人口数,然后将以上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最后由国家统计部门汇总全国所有地区的以上资料,并计算出每个年度全国岁末人口、出生 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等数据。所以要根据这些数据研究我国六十年代人口非正常变动问题,就必须从“户籍登记”这个最基本的环节入手。
实际人口数指某时刻我国真实生存的人口总数。户籍人口数指某时刻我国通过户籍登记的方法汇总而得到的人口总数。
在理想的情况下,户籍人口数等于实际人口数。但是在实践中的情况却往往不是这样的。
例1. 假定1960年底我国某城市一个工厂关闭,其来自农村的职工一万人被精简返回农村。他们都在当年12月下旬办理了城市户口迁出手续,又都在1961年1月初返回原籍,并在农村原籍办理了户口迁入手续。
显然,这一万人在1960年底(24时)是没有户籍的,他们不会被计入到1960年底的我国户籍人口总数中。这样我国1960年底的户籍人口总数就会因此减少一万人,从而导致这一年我国人口非正常减少一万人!
由这一例子我们可以确认两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1.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显示的人口非正常减少,是指“户籍登记的人口数”非正常减少,正像例1所显示的那样,这种减少可能只是“户籍”上的“数字”减少,并不意味着一定存在着实际人口的真正减少。而这正是人们在研究这一问题时普遍存在的一个重大的盲区。
2. 国内户籍迁移可以对户籍人口数产生重大影响。国内外一些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中,使用了一个基本假定:国内户籍迁移对户籍人口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例1说明了这一基本假定是错误的。正是由于忽视了国内户籍迁移可以对户籍人口数产生重大影响这一关键因素,这些研究难以反映那一时期我国真实的人口变动情况。
§4  国内迁移、出生与死亡漏报对人口非正常变化的影响
按照我国法规规定,户籍登记与人口数有关的内容是: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移登记(迁出登记和迁入登记)。我们首先讨论由迁移登记产生的人口非正常变化。
例2.  假定王×1963年从某市迁出并注销户口,返回农村原籍;他没有立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而是直到1970年才办理这一手续。
这种情况称为迁移漏报。容易知道,这一事件导致我国户籍人口1963年底非正常减少1人,1970年底非正常增加1人。
例3.  假定张×在原籍有户籍,1957年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在原籍没有注销户口的情况下又在迁移后的地方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即他在两个地方同时都有户籍)。到1960年,这两个户籍之一被注销。
这种情况称为迁移重报。容易知道,这一事件导致我国户籍人口1957年底非正常增加1人,1960年底非正常减少1人。
例4.  假定赵×为了某种需要,在1957年伪造了户口(即对根本不存在的人登记了户口),在1960年伪造的户口被注销。
这种情况称为迁移虚报。这种情况产生的作用与迁移重报完全一样。
我们再讨论户籍登记的另外两项内容——出生登记和死亡登记。
例5.  假定某人1962年死亡,没有在当年注销户口,到了1968年才注销户口。
这种情况称为死亡漏报。
例6.  假定某人1962年出生,没有在当年以出生登记户籍,到了1964年才以出生登记户籍。
这种情况称为出生漏报。
我们可以用严格的数学方法证明下列重要结论:
基本结论:人口非正常变化数只取决于户籍迁移过程中所产生的迁移漏报、重报和虚报行为(及其对这些行为的纠正),与出生和死亡的漏报(及其补报)行为无关。
这一结论表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所出现的我国六十年代初人口非正常减少,不可能是由人口的死亡漏报引起的。然而,这些数据中出现的那些“难以解释的矛盾”都可以用户籍迁移中的漏报、重报和虚报行为解释。
§5 我国五十至七十年代人口非正常变动的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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