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
中学生犯罪案例〔一〕——哥们义气型
案例一: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顾某在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助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到肖某某和王某,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6千多元。
案例二: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智能电视软件
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教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场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教师的谆谆教导。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辞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场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风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教训一下。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容许帮助。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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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我们青少年学生当中,在一些学校的学生当中,也有拉帮结派,讲哥们义气,一人有事,便邀约多人与对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我们选择这个案例来教育大家,目的是要警示同学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是的。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分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像该案中帮助型的犯罪也是时有发生的。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世界需要热心肠。人在社会中生活,是需要互相帮助的。同学之间,朋友之间有事互相帮助,本乃人之常情,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不问是好是坏,不问青红皂白,乱帮一气,那是不行的,那是要出问题的。因此,同学之间,朋友之间,要请帮助,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是好事,就积极主动热情地,用心地去帮;是坏事,的事,甚至是犯罪的事,不仅不能帮,而且要劝阻,制止,举报。如果不分是非曲直地乱帮助,就会越帮越忙,还可能把自己和同学、朋友都帮进牢房,害人害己。看见同学之间,朋友之间发生争吵、矛盾时,要努力从中斡旋、劝解,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消除隔膜,化解矛盾,切勿火上浇油,激化矛盾。
中学生犯罪案例〔二〕¬——网络诱惑型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
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如果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品牌女装排行榜案例三: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2008年的某一天,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某。以后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某抓获归案,某在承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四:“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
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分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分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他们为此失去了珍贵的高考时机,但悔之晚矣。
怎么退税个人所得税中学生犯罪案例〔三〕¬——交友不当型
案例五: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2009年暑假,他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某等一伙人,他见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某,于是天天跟着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826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懊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分。
案例六:15岁的明因犯成心伤害罪被判三年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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