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心灰意冷的个性签名七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施方案 2008-04-29 |
莒南县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省、市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形势,切实提高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认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最重要的环节,是对一个年度内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日常征管水平的总体检验。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处于落实新税法和执行老税法的特殊时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局的要求,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效。 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要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开展汇缴评估,围绕年度申报审核,受理申报服务,提高纳税人年度申报准确率。汇缴后的重点检查由县局汇算清缴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政策法规科组织协调,稽查局具体实施。对查出的有问题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及有关规定处理,达到以查促管、以点带面的效果。 二、周密部署,切实落实汇缴任务要求 (一)汇缴对象及重点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县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对象为: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依法享受减税、免税的企业纳税人、盈利及亏损的企业纳税人。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参加汇算清缴。汇缴重点是:列入各级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纳税人、企业集团、处于盈亏临界点的一般企业纳税人。 (二)汇缴的组织、方法步骤 1、汇缴的组织:为确保2007年度汇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成立由柴青林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政策法规、征管、稽查、信息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汇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汇缴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具体汇缴工作组织部署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同时,根据汇缴工作安排,县局将抽调政策法规、征管、稽查部门的业务骨干,成立专门的汇缴纳税评估小组,专项负责2007年度汇算清缴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 2胖妹妹、汇缴的方法步骤:2007年度汇缴工作分为汇缴辅导、自行汇缴、汇缴评估、汇缴检查、汇缴总结五个阶段进行。 (橱柜行业十大品牌1)汇缴辅导阶段: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在企业自行汇缴前,采取集中培训、重点辅导、网上讲解等多种形式,使应进行汇缴的纳税人能够正确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和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的填列,准确适用相关政策进行涉税事项的申报及处理,切实提高纳税人自行汇缴能力。 (2)自行汇缴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起至5月31日。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在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后,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报送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等相关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并对年度纳税申报的真实性,税款计算的准确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企业自行汇缴面应达到100%。 (3)汇缴评估阶段:自企业自行年度纳税申报后至5月31日。汇缴纳税评估小组应充分利用纳税评估软件,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纳税评估指标及峰值,及时对已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的企业纳税人逐户进行纳税评估,评估面要达到100%。评估重点是本地重点税源企业、企业集团、“长亏不倒企业”、弥补亏损企业、经汇缴需办理退税企业等。每户企业评估结束后,应制作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并据以填报《汇缴评估情况统计表》(附件三)。对评估中发现问题的纳税人,应通过辅导、约谈等形式,督促企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确有问题、经约谈企业仍不改正的,经评估发现有重大偷逃税嫌疑的,应制作相应的工作传递手续,移交稽查部门进行重点查处。 (4)汇缴检查阶段:汇缴检查是保证汇缴质效的重要手段。自6月1日起至电脑怎么设置密码10月底,由稽察局全面实施汇缴检查工作,检查面应达到查账征收企业户数的50%以上。稽查局要将2007年度的汇缴企业列入2008年检查重点内容进行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汇缴评估移交的重点纳税人、重点行业纳税人、本地重点税源企业、企业集团、“长亏不倒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外省在我省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按现行政策规定又在我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要逐户进行检查。对稽查中查处的违规、违法问题,要坚决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严格处罚,及时定案、及时组织税款、及滞纳金的入库。 (5)汇缴总结阶段:自6月1日起至7月10日。汇缴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就汇缴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存在(或发现)的问题、汇缴评估开展情况及成效、对汇缴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按规定编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附件二)及时上报县局。 (三)适用政策 1、桂花发朋友圈配字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仍按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企业自行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五月三十一日。 2、对汇缴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经约谈,企业按规定自行补正的,允许企业重新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对需要补税的,只补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不进行处罚。 3、对汇缴期结束后,稽查部门在汇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及时、严格进行处理。 4、由于2008年后执行新的所得税税率、扣除标准等,因此,对经汇缴,特别是经汇缴评估和稽查后确需办理退税的,不能继续执行原“抵顶下年应纳税款”的做法,各级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税事宜,不留“尾巴”。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汇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与以往年度汇缴不同,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盘点”,为夯实新法实施的管理基础,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对企业纳税人2007年度以前的所得税政策落实及税款实现、缴纳情况有一个全面的掌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务必切实加强对汇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汇缴工作的紧张有序开展。 (二)积极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缴评估 纳税评估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与汇算清缴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19号)的要求和全省2007年度汇算清缴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评估工作,积极拓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深度和广度,为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三)做好新旧税法的征管衔接 自2008年1月1日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月(季)度预缴将按新税法规定执行,但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继续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执行。因此,2008年上半年将处于新、老税法实施交替时期,落实新税法和执行老税法的任务均十分繁重,各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税法预缴和老税法汇算清缴的征管衔接工作。 (四)责任追究与考评 为提高汇缴管理工作质量,明确责任,县局将对汇缴工作实行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反映存在并经落实有较大疏漏和复核有较大问题或者是在以后的其他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失误的,按执法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确保汇缴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汇缴工作结束后,县局将依据管理工作情况、检查质量、文书使用及检查处理、处罚执行情况、上报小结、总结、报表、信息质量及时性和汇缴管理工作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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