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产抵押物价值如何认定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物价值如何认定
哈尔滨好玩的地
房屋是可以抵押的财产之⼀,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的,需要确定房屋的价值,这样才能确定房屋可以抵押多少债务。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设⽴,那么民法典中房产抵押物价值怎样认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物价值如何认定
抵押房屋的价值,由抵押⼈和抵押权⼈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
乘风破浪的们名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
第⼆⼗⼆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协商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抵押⼈、抵押权⼈的名称或者个⼈姓名、住所;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积、⽤地⾯积以及四⾄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管理⼈、占⽤管理⽅式、占⽤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履⾏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违约责任;
就业难(九)争议解决⽅式;
(⼗)抵押合同订⽴的时间与地点;
(⼗⼀)双⽅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权的实现应具备的条件摩天大楼小说
通常⽽⾔,抵押权的实现⼀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在抵押⼈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如抵押物因抵押⼈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抵押⼈⼜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也可以实现抵押权。
而立不惑(三)债务⼈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抵押权⼈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权。
(四)对于债务未清偿,⾮因债权⼈⽅⾯的原因⽽造成。若债务⼈没有履⾏债务是由债权⼈⼀⽅当事⼈的原因造成,则抵押权⼈不得实现其抵押权。⽐如,债权⼈拒绝接受债务⼈的全⾯适当履⾏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的规定,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的,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协商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