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高速行驶,撞翻相向行驶车辆,致2人死亡
B.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撞翻数辆他人所驾汽车,致2人死亡
C.丙醉酒后驾车,刚开出10米就撞死2人
D.丁在繁华路段飙车,2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
【参考答案】B
【考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故意
【解析】
石英砂岩A项,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高速行驶,撞翻相向行驶车辆,致2人死亡,其属于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引起事故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B项,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放任他人死亡的后果发生,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
共安全的情形。
C项,丙醉酒后驾车,刚开出10米就撞死2人,按照《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择一重罪处断,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项,丁在繁华路段飙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由于刑法制定危险驾驶罪来禁止“飙车”,是为了防止行为人在道路上追逐竞速驾驶造成车祸,2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的后果,就不在危险驾驶罪的规范保护范围之内,该结果客观上不能归责于丁,丁自然就不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综上,本题选B。
2. (多选题)警察甲为讨好妻弟乙,将公务用私自送乙把玩,丙乘乙在人前炫耀支时,偷取支送交派出所,揭发乙持的犯罪事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私自出借支,构成非法出借支罪
B.乙非法持有支,构成非法持有支罪
C.丙构成盗窃支罪
D.丙揭发乙持的犯罪事实,构成刑法上的立功
【参考答案】AB
【考点】非法出借支罪、立功台北西门町
员工请假单【解析】
本题考查了非法持有支罪、非法出借支罪的认定和立功的概念。非法出借支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借支或者依法配置支的人员和单位非法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持有支罪指的是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支的行为。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案件以及其他预防、查获、制裁犯罪的行为。
A项,甲是警察,依法享有配备公务用的权利,将公务用私自送给他人把玩,增加了
支对社会的危害性,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出借支罪。故A选项正确。
B项,乙并没有配备公务用的权利,也没有配置支的权限,也并没有其他有权持有使用支的权限而持有支,构成非法持有支罪。故B选项正确。
C项:盗窃支罪仍然是一种盗窃行为,其本质要求还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形式上看是盗取、偷取,但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构成盗窃罪,也不构成盗窃支罪。丙并不是以非法占有支为目的而窃取支,而是为了揭发乙的犯罪行为,而且在获取之后及时上交派出所,不属于盗窃支罪和非法持有支罪。故C选项错误。
D项:刑法意义上立功的成立,以行为人自身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自身不构成犯罪,其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的,属于合法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控告、举报权利,不需要作为立功来讨论。立功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而言的,丙并不属于这类人员,所以,丙并不构成刑法上所讲的立功。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选AB。
3.(单选题)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
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
B.甲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立夏的习俗是什么?C.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
D.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丙不得救治而亡,还触犯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A
【考点】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活字组词
【解析】
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和本解释的有关规
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dnf公会地下城在哪本案案发地点为建筑工地,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A错误,BC正确。
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这一行为将丙置于更危险的境地,最终丙不得救治而亡。因此,甲的行为还成立故意杀人罪。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选择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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