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中具有口袋化倾向的罪名规范适用研究——口袋罪的法教义学分析: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
作者: 陈兴良[1]
作者机构: [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宁静以致远
出版物刊名: 政治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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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图片祝福>戒烟后身体会产生什么变化页码: 2-13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3期
十大名牌香水主题词: 口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刑法定原则
摘要:口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独特现象,其缺乏限制的外延使行为更容易入罪,其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显而易见。作为现行刑法中最为典型的口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频率越来越高,呈现不断扩张的状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本罪行为要件的开放性及缺乏必要的形式限定。应以同类解释规则严格限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口袋罪的适用,以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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