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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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作者:王诗圣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元宵节的好词好句·下半月》2019年第04
        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对食品的多样化需求与日俱增,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一些不法商人开始了假冒伪劣的违法操作,为此,我国食品安全部门展开开全方位调查。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不断的完善食品安全法,减少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因此,如何有效地规制食品安全犯罪,是当前我国刑法立法必须直面的重要现实课题。
        关键词:食品安全;梦见捡假钱食品安全法
        合肥健身会所一、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之瑕疵
汪曾祺简介        年会唱什么歌好虽然我国刑法中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相关内容已经得到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并且相关法律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完善,但仍存在众多不足。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没有对食品安全领域形成充分认识,另一方面在立法过程中存在技术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定位不合理
        我国刑法主要根据犯罪同类客体对犯罪行为进行分类,在对其进行排列是主要根据其对社会危害进行排列。按照此标准,如果生产销售不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甚至有毒有害食品应该被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当前罪责将其定义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但是现实情况下,食品安全犯罪既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因此两种罪责都可以将其归纳其中,这样就无法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精准定位。
        (二)过失危险犯的闭如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不满足国家有關标准甚至有毒有害食品采取的立法模式是故意危害犯这一模式。然而现代社会形式与立法时存在较大不同,当前社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如果仍将其归为故意危险犯,那么就很难对当前社会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应对。实际上,过失危险犯在很多国家刑法中都已经得到了完善,尤其是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些国家例如美国,针对生产销售不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甚至有毒有害食品这一行为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并且不会因行动人主观态度而进行考虑。虽然我国具体国情与美国存在不同,当前是否应该江南严格责任引入到食品安全犯罪中仍存在争议,但是如果在食品安
全犯罪方面不进行改进完善的话,我国就很难对当前越演越烈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进行及时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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