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建设,促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自觉学法、真正懂法、严格用法,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而举办的内部资格考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在编在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否具备其所担任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并对其所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进行等级测定。
二、考试内容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的规定,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侧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的运用,主要测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执法工作中常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基本法律知识和操作性规定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
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警种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所有民警均需要考试的科目。警种专业科目分为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禁毒专业。公安机关上述警种的人民警察分别参加相应警种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警种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内容除公共科目外,还包括本大纲列举的该警种的专业科目。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禁毒以外的警种参加非专业警种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仅涉及公共科目。
三、考试命题
各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定期举行,并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命题、统一评判。考试试卷应当按照本大纲要求的题型和考试内容拟制,并报公安部审定。
在非专业警种的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公共科目中的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60%,其他公共科目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并保持分值的相对平衡。
在专业警种的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警种专业科目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50%,公共科目中的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
例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30%,其他
公共科目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并保持分值的相对平衡。
各省拟制的考试试卷中可增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内容,但所占分值不得超过总分的5%。
公安派出所的人民警察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自行申报参加治安管理或者刑事犯罪侦查专业警种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四、考试题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其中,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简答题2题,每题5分;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10分。
第二部分 公共科目
【考试内容】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法治的含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
2.依法治国的含义执法为民的含义公平正义的含义服务大局的含义党的领导的含义依法行政的含义
(二)法律基本概念
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我国的法律形式
3.法律责任的含义
4.我国的立法权限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2.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
3.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5.公民的政治权、人身权、财产权的内容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7.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
2.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时限优先通行权和优先征用权的适用条件交通管制权的适用条件和审批机关现场管制权的相关规定
3.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4.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5.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规定拒绝执行指令的适用条件
6.违反人民警察法的法律责任形式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1.警械的定义和种类武器的定义
2.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原则
3.使用警械的条件
4.使用武器的条件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使用武器后的处置程序
5.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责任
6.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补偿
上海吃(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2.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原则
3.治安调解
4.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造梦西游3青云剑5.收缴、追缴的适用对象
6.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
7.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适用
8.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与数过并罚
9.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10.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适用
11.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
12.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3.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4.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15.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16.治安案件的受理
17.非法证据的排除
18.回避的适用
19.传唤与强制传唤的适用
20.询问查证时限
21.询问的基本要求
22.扣押的适用
23.检查的适用
24.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权限
25.处罚的折抵
26.作出处罚决定的基本条件
27.处罚前告知的内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权
28.听证的适用条件
29.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30.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基本要求
31.被处罚人的救济措施
32.处罚的执行
33.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
(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公安行政案件的管辖
2.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
3.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
科技公司名4.简易程序的适用
5.行政案件需要调查的内容
6.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
7.安全检查的适用
8.保护性约束措施的适用
9.受案的基本要求
可移动磁盘打不开10.传唤和强制传唤的适用
11.询问的地点、时限及基本要求
12.勘验、检查及住所检查的适用
13.鉴定、检测、辨认的适用
14.抽样取证、证据保全的适用
15.听证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16.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
17.一事不再罚的适用
18.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19.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20.行政案件的处理决定
21.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规定
22.涉案财物的管理与处理
23.公安行政处罚的执行
24.结案、终止调查的适用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范围
2.不予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情形
3.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
4.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5.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程序
6.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九)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1.公安机关的性质
2.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
3.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分类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
(十)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1.现场督察事项
2.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置措施
3.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适用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刑法的任务
2.罪刑法定原则
3.罪刑相适应原则
4.犯罪的基本概念
关于教师节的歌曲5.犯罪构成
6.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概念
7.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概念
8.犯罪预备的概念
9.犯罪未遂的概念
10.犯罪中止的概念
11.共同犯罪的概念
12.主犯
13.从犯
14.胁从犯
15.教唆犯
16.单位犯罪的概念
17.主刑、附加刑的概念和种类
18.从重、从轻、减轻刑罚的适用
19.累犯的概念
20.自首与立功的概念和适用
21.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
22.追诉时效
23.危害国家安全罪
24.危害公共安全罪
2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八)》增加)
26.合同罪非法经营罪
27.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28.罪
29.侮辱罪诽谤罪
30.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
31.抢劫罪盗窃罪罪抢夺罪罪
32.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33.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
34.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
(十二)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
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2.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
3.两审终审制
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5.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其处理
6.刑事案件的管辖
7.回避的适用
8.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
9.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
10.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条件、审批机关
11.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
12.侦查措施的种类
13.讯问、询问的基本要求
14.刑罚的执行机关
第三部分 警种专业科目
一、刑事犯罪侦查
【考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2.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
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抢劫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4.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5.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6.聚众哄抢罪
7.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
8.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
9.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10.倒卖文物罪
11.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二)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
1.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种类
3.《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公安机关受理被害人控告案件的范围
4.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
5.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
6.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
7.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规定的处理
8.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的适用条件
9.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
10.对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被逮捕人的处理
11.释放被拘留人、被逮捕人的条件
1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规定
13.受案、立案、移送案件的规定
14.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的适用
15.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适用
16.鉴定、辨认的适用
17.犯罪嫌疑人自行书写供述的规定
18.公诉权的行使机关
19.补充侦查的规定
二、经济犯罪侦查
【考试内容】
(一)民商经济法的基本知识
1.民事法律关系
的概念和要素
2.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格式条款合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3.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的设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4.证券的概念、特征及种类证券市场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证券交易的条件和方式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5.活动种类反监督管理
6.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商业银行的管理机制不良贷款的概念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7.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法的适用范围
8.票据的特征票据的种类
9.保险的概念保险合同的特征
10.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11.商标权的取得与消灭商标权的内容商标侵权行为
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12.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
13.人民币与纪念币的概念涉及人民币违法犯罪的行为方式
14.期货的概念、特征及种类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设立条件
15.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的归属
16.不正当竞争行为
17.商业秘密的概念
1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概念涉税案件的查处机构
19.发票的基本内容增值税发票的基础知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走私罪
2.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4.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6.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罪持有、使用罪
7.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9.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0.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11.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12.逃汇罪
13.罪
14.集资罪贷款罪票据罪金融凭证罪信用卡罪保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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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逃税罪
1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罪
17.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18.假冒专利罪
19.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20.虚假广告罪
21.串通投标罪
2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三)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与刑事犯罪侦查警种要求一致(略)
三、治安管理
【考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聚众)破坏选举秩序扰乱大型活动秩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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