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8.27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8.27 日语签名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江苏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把深化、完善、丰富优化高效统一的新征管体系作为重要举措,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确保《意见》全面落实,为切实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意见》落实全过程;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把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作为根本标准;坚持依法治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江苏在新征管体系建设上的先发优势,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在优化高效统一的新征管体系框架内,统筹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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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目标
  2022年,新征管体系成为江苏重点领域改革特品牌,税务执法规范性、服务便捷性、监管精准性以及智慧税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3年,新征管体系高质量运行,改革先发优势彰显,在省域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智慧税务全面应用,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税费共治新体系全面到位。
  2025年,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现代化税收新征管体系,智慧税务以及税务执法、服务、监管水平全方位提升,对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形成强大支撑。
  二、主要任务我的回忆不是我的
  (一)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1.统筹推进全省大数据中心税收分中心建设。将智慧税务建设纳入数字政府建设体系,利用全省税务系统现有资源和省、市两级大数据中心政务云资源,建设全省大数据中心税收分中心。强化集中存储、加工处理、分析应用、产品研发、服务供给、安全防护等功能,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监管机制,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成自主可控、安全可靠、涵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税收大数据管理体系。将全省大数据税收分中心建设纳入省大数据中心体系规划。
  2.打造智慧税务精品项目。按照智慧江苏建设总体部署,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推进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将数据应用作为税收征管的必经环节,实现税收治理数字化、智慧化、可视化。梦见大门关不上
  3.深化税费数据共享应用。依托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进税务数据与多部门信息的汇聚联通,逐步建立税务数据为主体、其他部门及互联网数据共享联通的江苏税收大数据资源库。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实现部门信息实时共享。建立健全税务部
门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政务、市场监管、统计、医保、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常态化、制度化税费数据共享机制。
  4.扎实推进税收数据服务经济发展。加快构建数据驱动发展新模式,打造税收数据服务经济建设江苏样板。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运用税收大数据研判经济形势,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税务部门要紧扣江苏全局性战略,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打造江苏大数据分析应用示范项目。
  (二)大力推进税务执法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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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加强税务执法制度建设。围绕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入推进税收权责清单制度。强化税费征管职责清单在税务执法中的基础性作用,防止不当行使税务执法权。
  6.依法维护税费征收秩序。各地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推行税费收入质量预警报告和风险提示制度。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费,全面、及时、准确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7.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事前可预警,事中可监控,事后可追溯。严格税务执法资格管理。逐步建立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
红米note2电信版  8.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坚持以“信用+风险”为基础,推行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精确执法,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优化“首违不罚”清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做到罚当其责。
  9.持续改进税务执法方式。以纳税人缴费人自愿遵从为目标,推行“大数据动态监控+前置式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为主的税务执法新方式,推行线上、远程执法等“非接触式”执法,严格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审批,通过提示提醒、引导辅导、约谈警示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10.深入推进分类分级税务执法。按照规模、行业、特定类型以及信用风险特征等标准,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科学分类,按照专业化分工,分级承担税务执法职责。对各类税务执法任务实行扎口管理,严控下户检查频次,防止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
  11.推进税务执法区域协同。落实长三角区域内统一裁量基准,推动长三角区域税务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程序,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落实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清单,推动扩大跨省经营企业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
  12.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健全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将内控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强化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组织收入等执法事项的监督机制。加强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健全税务执法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
  (三)大力推行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
  13.全面落实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对标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为企业、众办好“一件事”,统筹推进税费服务改革,提高“一件事、一次办”水平。在企业新办、注销、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个人社保等方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办理。
  14.完善税费服务体制机制。税费服务全面融入江苏政务服务网、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做好12366纳税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加强税费服务事项统筹整合、
一体推送,完善专业税费服务机构主导、延伸点补充、社会化网点协同、区域一体通办的税费服务机制。
  15.大幅减轻办税缴费负担。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积极通过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要求。
  16.全面提升线上办税质效。优化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江苏税务”App,并与“江苏政务服务”App全面对接,完善申报表在线自动预填、信息服务个性定制等功能,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精准提供线上服务。
  17.进一步整合线下办税业务。深化线下办税“一个进口”改革,推进税费服务机构办税功能整合,一体承担相关税费服务受理、调查、审核等职责,推动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能办所有事。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措施,满足特殊人员、事项的服务需求。
  18.全面提升政策确定性服务水平。发挥制度创新重要作用,健全完善政策确定性管理服务机制,探索实施大企业“税企直联”“预约裁定”等个性化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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