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商品房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2010.7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商品房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10124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各分局、主城区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产权监理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0]92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严厉打击商品住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ХЩΝ.Р看房搜房cqbbs.soufun重庆搜房网搜房论坛重庆业主论坛购房房产论坛ΒЦ^
一、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 ЭФ_'ПΚ;Γ搜房论坛买房看房房产论坛cqbbs.soufun搜房业主论坛搜房重庆搜房网Ф
(一)商品住房应整幢申请预售,禁止按单元、按层申报预售。开发项目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对外销售。申报预售许可时,房地产开
发企业应对商品住房整幢进行申请,禁止按单元、按层申报商品住房预售。
(二)申报预售时应明确开盘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明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的具体开盘时间,并严格按照承诺的时间开盘销售。
(三)申报预售时,应按照规定格式提交商品住房预售方案。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预售许可时,应当按规定提交格式文本的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商品住房预售方案格式文本由市局统一制定),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的次日,将该预售方案提交给当地房地产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主城区提交给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备案。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报当地房地产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行为管理 Ψ 。看房cqbbs.soufun重庆搜房网搜房论坛买房购房房产论坛搜房搜房业主论坛重庆业主论坛ЩБΞЙУЕΠ
(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管理 Ψcqbbs.soufun
将夜结局1、取得预售许可后 10 天内必须全部公开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 10 天内,必须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一次性公开,整幢、全部同时对外销售,严禁采取分层、分幢或分批、分次开盘的方式进行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在建工程抵
押的商品住房,应在销售方案中予以明确。 &ЛЁ<看房重庆业主论坛ЁΧΘΓХ
2、及时披露预售信息、公布预售方案和销售价格。 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通过相关网站、媒体,定期对社会公布预售楼盘的预售信息。主城区通过重庆网上房地产(网址: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歌词www.cq315house)公布,远郊区县通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站或当地相关媒体公布。 项目开盘销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公示预售方案,并按照《重庆市商品房预售信息监控管理规定》要求制作《面积价格公示栏》,根据预售方案中承诺的开盘时间,在销售现场公示开盘时每套商品住房的建面、套面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开盘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制作的《面积价格公示栏》进行检查。已制作的,应拍照留存;未制作的,督促其整改,未整改前不予建立电子楼盘表。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重新制作《面积价格公示栏》。
3、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款收取行为管理。
1)严禁无预售许可证收取任何预售款性质的费用。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采取排号、定房、内部认购、发放会员卡等各种方式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的行为。
2)严禁取得预售许可后,收取超出房源数量购房者预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的,应按照可销售房源与需求购房者 11 的比例确定交款的购房户数,不得采取高于可售房源数量收取购房者预定款性质费用。凡高于可售房源多收取购房者预订款的,多收取部分视同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ΚΙ看房购房房产论坛重庆搜房网搜房论坛搜房搜房业主论坛买房ЗИРС
 4、加大对捂盘惜售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行为视为捂盘惜售:(1)达到商品住房预售条件,不办理预售的;(2)从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 日内没有开盘的;(3)同一个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采取分幢、分层开盘的;(4)未按照承诺时间开盘的。
四时田园杂兴的意思
 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经查实后,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罚:Ε搜房论坛房产论坛重庆业主论坛搜房购房&Р
1)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予改正的,暂停该企业网上签约、合同登记备案、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并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档案,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2)对典型违法违规企业,通过媒体予 以公开曝光和谴责;(3)向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和重庆银监局以及价格、建设等管理部门通报,
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Κ。,ЖΑР[搜房重庆业主论坛房产论坛搜房论坛cqbbs.soufun重庆搜房网看房"Я(
(二)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行为管理 实行代理销售商品住房的,应当委托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将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显著位置公示;额外提供的延伸服务项目,需事先向当事人说明,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分解收费项目和强制收取代书费、银行按揭服务费等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
三、开展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将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作为今年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重点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应按本通知精神,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审批,规范商品住房预售行为,严厉打击商品住房中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单位应制定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联合价格、工商、建设等管理部门开展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在2010 6 30 日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市局备案。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交易监
督管理部门应先期对辖区内预售项目情况作一次检查清理,填写检查清理表(清理表格见附件),并在 2010 6 空调显示e6是什么意思 20 日以前将清理情况报送市局房地产市场处。 市局将在今年下半年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结果,作为考核各单位今年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
虐情古代言情小说 (二)查处典型案例,公开予以曝光和谴责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规定,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欺骗购房者、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的,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查处,对典型案例应在辖区主要媒体予以公开谴责和曝光。
(三)加强售前监管和指导,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 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和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要立即部署此项工作,拟定工作方案,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代理销售经纪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方案,合理合法开展商品房销售。 卡巴斯基安全部队2013激活码各地区应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跟踪管理,对尚未进入销售的开发项目,应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沟通,加强对其销售行为的前期指导,在销售初期规范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避免和减少违法销售行为的产生。 各地区应建立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加强与价格、工
商、建设等部门的联动,及时对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特此通知。
00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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