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奖励制度
(试行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宣传工作,提高宣传人员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则
1、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立足本职,拓宽视野,全面开展院团总支的各项宣传工作。
2、学生会团学委员会下设宣传部、记者团二个宣传部门,负责学院的宣传工作。
二、工作职责
3、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方向,召开宣传工作例会,调度各项宣传工作的进度,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4、记者团主要负责学院各种活动的采访报道、各种稿件的撰写工作。
三、奖惩制度
5、根据日常工作记录,出勤记录,经院团总支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报给全体国防生,准其提出异议,最终每学年评选出“学院宣传报道先进个人”若干予以表彰。
6、对于完成规定任务(每学期校报一篇,网络报道两篇)的宣传人员将除综合考评中给予加分外,还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等级 | 省级以上 | 省级 | 校级 | 院级幼儿教师述职报告 | |||||
类型 | 网络 | 报考警察其它 | 西红柿炒鸡蛋怎样炒网络 | 其它 | 校报 | 双球中将规则 网络 | 其它 | 院报 | ppt动画制作教程 其它 |
考评加分 | 0.6 | 1.2 会计面试官面试问题大全 | 0.4 | 0.8 | 0.6 | 0.2 | 0.3 | 0.3 | 0.1 |
(注:物质奖励标准为网络稿件5元/分,其它稿件10元/分。非新闻类稿件考评加分与物质奖励减半,宣传分上限为3分。作者为两人者按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进行奖励;作者为三人者分别按50%、30%、20%进行奖励。)
7、宣传人员及普通国防生所发新闻稿件应注意严谨性,重大新闻须经学院审核后发可发布;所发稿件须经学生会宣传部、学员团总支认证后方可记入综合考评。
8、宣传内部人员本学期内无故不参加例会、活动三次或迟到三次以上者给予口头警告;经口头警告,仍无故不参加例会、活动或迟到,以及在工作中犯有重大错误者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仍不思悔改者,给予开除宣传部处分。
9、本制度自颁布日起实施。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