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知识问答
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知识问答
1、什么是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
答: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是指工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集体主义精神,按照权利义务相结合、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通过职工个人交费或职工、单位、工会共同负担等方式筹集资金,在职工遭遇重大疾病时,向职工提供经济帮助的一种众性互助互济活动。
2、为什么要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是职工之间通过参加互助活动,筹措互助资金,建立互助制度,缓解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由党委领导,政府(行政)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一项互助互济活动。之所以开展这项活动,首先是中央有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国务院2009年4月6日出台的医改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二是全总、省总有指示。兆国同志在不同场合多次特别强调:“各地工会应结合自身实际,不断丰富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体系的内容,提高解决职工困难的实力和水平”。省总在2007年和2009年先后下发了《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广大工会会员中开展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三是市委、市政府有部署。市委、市政府对如何进一步改善民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把民生问题放在十分突出的
地位,市政府将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作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列入2010年政府工作。四是职工有需求。唐山市近8000名困难职工中,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就占48.3%(其中1934名特困职工有82.6%是因病致贫),开展医疗互助活动,让广大职工共同帮助遇到实际困难的职工,能够有效缓解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给职工生活带来的巨大压力,避免产生新的困难体。
3、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有何目的和意义?
答: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是工会的一项传统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职工众间的互助互济形式与内容也随之变化,过去自发性、分散性和应急性的活动,现已形成制度化、社会化的互助保障机制。推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改善和发展我市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是工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的迫切要求。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众的桥梁纽带,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从职工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实利益入手,为职工众服务、为党和政府分
忧。工会推行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有利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对于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缓解患病职工家庭的经济困难、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是一项为党政分忧、为企业解愁、为职工排难的重要工作,也是工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送温暖工程的重要内容和机制。
4、工会举办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的宗旨是什么?
答:工会是工人阶级的众组织,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工会举办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的宗旨是:第一、为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通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第二、为增进职工福利水平服务。工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保障和提高了职工福利待遇水平,缓解了部分患病职工的实际困难,使职工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生产活动中去。第三、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工会通过举办职工医疗互助,把广大职工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这是工会在改革中为职工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促进了工运事业的发展。
5、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的性质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关于疫情的诗歌答:一是众性、团体性。医疗互助活动是广大职工广泛参与的一项众性的互助活动,以团体的形式加入。二是互济性。医疗互助活动需要职工之间发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互济精神,用体的力量为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撑起一个医疗保障的保护伞。三是自愿性。医疗互助活动是由工会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活动,凡是按规定交纳互助金的均在互助范围之内。四是非赢利性。它是工会组织内部运作、职工参与的一项互助互济活动,互助金产生的利息都作为互助金使用,且工会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6、职工医疗互助的特点?
答:⑴低额投入:一年一周期,每期职工交费 40元;
⑵高额补助:符合办法规定,最高给付互助金三万元;
⑶多种疾病范围:对十一种重大疾病和一般性住院的疾病进行补助;对患特定病种在门诊就医的也给予补助;
⑷手续简便,操作规范,参加、给付都由单位工会办理手续,方便职工;
⑸给付快捷。20天内将审批结论通知代理单位,并将补助金发放到位;
⑹全心全意为职工办事,不以盈利为目的。
7、职工医疗互助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相比有哪些区别?
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由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并强制实施。它以维护社会稳
定为目的,并实行行政化管理;商业医疗保险是保险企业的商业行为,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等价交换原则;而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通过工会组织动员职工自愿参加的互助合作行
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帮助解决参加职工特殊困难为目标。加入前不需要体检,有病无病都可以参加。对无缴费能力的特困职工,工会可以通过“送温暖”等途径为职工提供帮助,有条件的也可由单位行政代缴。
8、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凡本市辖区内在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工作满1年以上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工),按规定交纳互助金,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以团体形式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
该项活动不单独接受个人加入,团体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必须不少于本单位在册职工人数的85%;50人以下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必须为100%。
2022年小年是哪一天9、职工本人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应履行哪些手续?
答:职工首次申请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应向所在单位工会报名登记:⑴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⑵下岗失业职工可直接在所在社区工会登记,同时提供下岗证、失业证或其它证明职工身份的证件和证明或资料;(3)参加了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需提供本人医保卡复印件;(4)是工会会员的必须提供《工会会员证》
10、单位团体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应履行哪些手续?
答:单位集体加入由单位提供以下资料:⑴本单位现有在册人数报表(当期人数以当年半年度劳资报表人数为准);⑵填写完整的《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⑶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职工名单的电子版的资料和两份打印名册。已参加上期继续申报下期的填报《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唐山市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单位人数增减表》、增加和减去的重大疾病医疗互助职工名单的电子版的资料和两份打印名册。
11、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来源是哪些?
答:(1)、职工个人交纳的互助金;(2)、政府给予必要支持;(3)、企业和工会的补助;(4)、上期互助金的结余;(5)、社会各界的捐赠、赞助;(6)、互助金的利息;(7)、其它收入。
12、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每年互助补助期为365天,补助期前30天为互助金缴费期。本期互助活动从2010年5月1日开始,到2011年4月30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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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互助金标准是什么?
答:互助金一期缴费一次,缴费标准为每人40元,互助金一经缴纳,不再退还。经县(市)区级以上工会组织(含县(市)区级)认定的特困职工,并纳入全总困难职工管理软件系统的,每个互助期交纳互助金20元。
14、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补助金?
答: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互助期限内,因患重大疾病和特殊门诊疾病,在医疗互助服务中心认定的医疗机构,并且一次住院、数次住院费用和住院交叉费用分别达到互助金补助起付标准的,均可申请领取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补助。
15、职工如何办理互助补助金的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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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工申领互助补助金时将下列材料交单位工会,由单位工会负责统一代办:⑴单位工会负责盖章的《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补助金申请给付审批表》;⑵互助卡、身份证、工会会员证原件和复印件;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须提供当地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收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出院证以及当地医疗保险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凭证;⑷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须出具医疗互助服务中心定点医院提供的医疗费用明细、收据、诊断证明、出院证、病历、医嘱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各种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⑸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16、异地工作人员住院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首先到互助服务中心备案。当参保人员在异地患病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保中心规定报销,在医保中心规定的范围内报销后,由单位代办员持有效报销单据(原件或复印件)包括:医保报销单据、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专用章)、医疗费明细汇总单(每页盖医院章)、病历首页、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手术者提供)、医嘱单(以上所有资料均需盖医院章),填写互助金申请表后按规定报销。
17、不承担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补助的情形有哪些?
答: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补助:⑴参加互助活动期满而期还未结束,未按规定期限继续缴纳下期互助金的,超出互助期天数的医疗费用,不计算补助或救助金;⑵工伤、职业病。生育费用;⑶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互助金补助或救助的;⑷各种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天灾人祸、酗酒、自残、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⑸医疗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
个税 税率⑹与本病无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⑺患病期间购买保健品的费用不予补助;⑻实行单病种价格管理封顶线以外的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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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职工患哪些疾病可享受互助金补助?
答:主要有三种。一是患十一种重大疾病的,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置换术;脑中风后遗症;颅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脑炎后遗症(未成年子女);主动脉手术(未成年子女)。二是患一般性疾病住院的。三是患特殊门诊疾病在门诊就医的,指符合医疗保险部门批准的特殊门诊病种,包括:脑血管病后遗症;精神病;尿毒症;慢性周围血管病;中期以上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继发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中、晚期恶性肿瘤;高血压三级、冠心病;血液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慢性肝炎活动期;帕金森氏病;肝硬化代偿期;消化系统溃疡;其它经医疗保险部门认定的慢性病。
19、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可享受几次补助,申请给付补助有无时间限制?
答:在一个互助期内,职工患重大疾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互助金补助,但补助金总计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职工申请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补助不能超过一个互助期。
20、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一次住院跨两个互助期的,补助金如何计算?
答: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一次住院跨两个互助期的,应分别在两个互助期内各按规定给予补助,在一个互助期满后若期还未结束应续缴下期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
21、职工申请领取互助金补助时,补助金如何计算?
答:在互助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患重大疾病和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互助范围与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一致,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累计自付费用或一次性住院发生的自付费用,依照以下补助等级进行补助:
3000――20000元,补助10%;
20001――50000元,补助15%;
50001――70000元,补助20%;
70001元以上,补助25%,累计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3万元。
在互助期内,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互助期内,患重大疾病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互助范围参照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确定,累计自付费用或一次性住院发生的自付费用,依照以下补助等级进行补助:
3000――30000元,补助10%;
30001――70000元,补助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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