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抗辩权与同时履⾏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什衡水高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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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义务的⼀⽅当事⼈未履⾏时,对⽅当事⼈有拒绝对⽅请求履⾏的权利。同时履⾏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当事⼈应同时履⾏义务的,⼀⽅在对⽅未履⾏前,有拒绝对⽅请求⾃⼰履⾏合同的权利,没有先后履⾏顺序的,应当同时履⾏。关于什么是先履⾏抗辩权与同时履⾏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工程造价就业前景
⼀、什么是先履⾏抗辩权与同时履⾏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1、先履⾏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义务的⼀⽅当事⼈未履⾏时,对⽅当事⼈有拒绝对⽅请求履⾏的权利。先履⾏⼀⽅未履⾏的,后履⾏⼀⽅有权拒绝其履⾏要求。先履⾏⼀⽅履⾏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要求
2、同时履⾏抗辩权
双务合同的当事⼈应同时履⾏义务的,⼀⽅在对⽅未履⾏前,有拒绝对⽅请求⾃⼰履⾏合同的权利,没有先后履⾏顺序的,应当同时履⾏。
3、不安抗辩权如何清理缓存
电磁门吸双务合同中应先履⾏义务的⼀⽅当事⼈,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财产明显减少或⽋缺信⽤,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履⾏合同的权利。
兰博基尼毒药(1)当事⼈⾏使不安抗辩权中⽌履⾏的,应当及时通知对⽅。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中⽌履⾏后,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能⼒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履⾏的⼀⽅可以解除合同。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如果没有确切证据中⽌履⾏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先履⾏抗辩权与同时履⾏抗辩的主要区别
既然先履⾏抗辩权属于负在后履⾏义务⼀⽅享有的抗辩权,这就使其与不安抗辩权有了明显区别。
1、不安抗辩权是负在先履⾏义务的⼀⽅享有的抗辩权,当预期的回报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产⽣不安抗辩权。在⾏使不安抗辩权时,并不要求对⽅履⾏义务期限届⾄,⽽只要求⾏使不安抗辩权⼀⽅履⾏期届⾄。如果负在先履⾏义务的⼀⽅履⾏期末届⾄,不产⽣不安抗辩权,因履⾏期末届⾄,他只能暂停履⾏的准备,⽽⽆从停⽌履⾏。
先履⾏抗辩权的产⽣和⾏使,须双⽅履⾏期均已届⾄,但必须⼀⽅履⾏期在前,⼀⽅履⾏期在后。在先⼀⽅未届履⾏期,另⼀⽅⽆权要求其履⾏,先履⾏抗辩权⽆产⽣的必要,在后履⾏的⼀⽅未届履⾏期,履⾏效⼒尚处于冻结状态,也⽆产⽣先履⾏抗辩权的基础。
2、不安抗辩权产⽣的实体条件是对⽅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使⾃⼰的交换⽬的不能实现。在对⽅履⾏期届⾄以前,这种危险只是⼀种现实的危险,⽽不是⼀种现实。若等现实的危险转化为现实,则已⽆抗辩的机会和必要了。
先履⾏抗辩权是对⽅的违约已成为现实。若在先履⾏的⼀⽅按合同的约定履⾏,则在后履⾏的⼀⽆从产⽣先履⾏抗辩权,如果其不依约履⾏,则构成违约⾏为。创⽴先履⾏抗辩权的概念,则更加完善了履⾏抗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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