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14.03.31 |
施行日期 | 2014.03.31 |
文号 | 兰政办发[2014]67号 |
主题类别 | 国家安全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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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4】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31日
兰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出现的Ⅲ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或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1.5 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总指挥部”),与市政府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合署,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市安委会成员单
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应急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支持保障部、新闻媒体部、信息管理部。
各县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市应急总指挥部职责:当发生Ⅲ级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的Ⅳ级生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总指挥部调动本行政区一切力量,以最快速度和最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尽最大努力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具体职责包括:
燃气灶打不起来火是什么原因 (1)根据事故级别及进展情况决定生产安全事故Ⅲ级预案启动;组织协调各专项指挥机构按照事故级别分别预警与响应,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检查和批准向新闻界及公众发布有关事故信息,决定新闻发布会的召开。
(3)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和征用各类物资、设备、场地和人员,组织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事故救援。
走进新时代歌词>笔记本电脑开机黑屏 (4)发现事故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疏散人员、物资;对重大危险源或污染源进行监测,发生环境污染次生衍生危害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或周边市州应急救援队伍援助。
2.2 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
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组织各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工作,确定和分配所需应急人员,执行抢险救灾指令,汇总报告事故情况,公布事故信息,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办理市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市应急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市应急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由事发地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救援队伍、事发单位负责人、救援专家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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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职责:在市应急总指挥部领导下,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管理和调度工作。具体为:根据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决策应急步骤,调度事故现场范围内应急资源和应急队员,安排布置应急任务,监测事故现场危险物质和危险状况,分析确定事故现场区域分类,控制进入事故现场危险区应急队员人数及执行现场应急任务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决定是否执行事故现场恢复程序,宣布现场应急行动结束,对事故现场是否存在人体、环境危害进行鉴定并采取必要措施。
市以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设在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三区管委会,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市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涉及多领域、跨县(区)事故,由市安委会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事故现场抢险营救任务主要由消防部队、相关专业抢险队伍及事故发生企业有关人员承担。
2.4 市应急总指挥部支持保障部及职责
市应急总指挥部支持保障部下设物资采供组、安全警戒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工程抢险组。
(1)物资采供组。由市发改、工信、民政、商务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应急物资资源储备,依法调集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2)安全警戒组。由市公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周边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护警戒,协助现场指挥部疏散人、疏导交通、控制有关责任人等。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农业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
(4)环境监测组。由市环保、气象等部门组成,负责对事故可能对现场及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监测、评价、监控。
(5)工程抢险组。由市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组成,负责重大工程、交通枢纽和生命线工程抢险救灾。
2.5 市应急总指挥部新闻媒体部及职责
市应急总指挥部新闻媒体部由市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在市应急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赶赴事故现场的媒体进入报道区域有序工作,防止现场应急秩序混乱。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启事等。
2.6 市应急总指挥部信息管理部及职责
市应急总指挥部信息管理部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市政府主管部门(按照事故类别确定)及相关安全专家组成。负责向市应急总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地理信息、事故现场危险物质信息、针对事故制定的具体应急计划、应急对策、其他应急救援经验以及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方法信息等,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2.7 各专项应急救援工作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的组织协调。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协调输油气长输管道、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火灾事故救援、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救援;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协调县区政府组织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对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应急救援资金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市级财政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视当年支出情况,予以适当补贴。
市人社局: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因工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等相关事务。
市国土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环境污染事故救援;对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进行环境的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及燃气、供热、供水、排水事故救援。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救援。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负责组织协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救援。
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市政府监管企业事故救援。参与监管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监管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
市农委:负责组织协调农机事故救援。
二年级下册期中试卷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所辖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雨情、水情预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景点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元旦联欢会海报宣传语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援。
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救援。
市气象局: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支持。
国网兰州供电公司:负责组织电力事故救援。
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燃气管网事故救援。
上述专项应急救援工作部门须编制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Ⅲ级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的Ⅳ级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企业隶属关系参与或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中的作用和职责,编写部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应及时上报可能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险情或其它灾害、灾难、生产安全事故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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