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关区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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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7.14 脚形
∙【字 号】城政办发〔2017〕49号
∙【施行日期】2017.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关区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政办发〔2017〕4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消委会成员单位:
《城关区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您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4 日
城关区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几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清零”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过硬的担当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动相关部门和行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向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蒋毅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周 建 公安城关分局副局长
成 员: 马 强 区发改局局长
王生堂 区教育局局长
严 刚 区工信局局长
祁秀红 区民宗局局长
张发育 区监察局局长
丁月英 区民政局局长
严 肃 区财政局局长
王 鹏 区人社局局长
成维祥 区建设局局长
吕绍东 区城管委主任
曹 民 区执法局局长
临沂2手车市场 陈 陇 区安监局局长
杨学东 区农水局局长
颜宗成 区林业局局长
董 波 区商务局局长
曾照婷 区文体局局长
姜文秀 区卫计局局长
胡云鸿 区工商局局长
汪小良 区质监局局
谢登龙 区人防办主任
贾国强 城关消防大队队长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消防大队,贾国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11日至7月16日)
各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必须深刻认识到,隐患之险胜于明火,消防工作要以“防”为先,“防”胜于“消”,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火灾防控工作。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 排查整治阶段(7月17日至10月17日)
各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列出责任清单,任务到岗
、责任到人。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紧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建筑工地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外墙装饰工程工地等火灾易发多发领域,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逐一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账。要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媒体宣传、发布公告、跟踪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消防整治工作氛围。
(三)提升总结阶段(10月18日至10月31日)
各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巩固经验做法,查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教育、民政、文体等行业部门要针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星级酒店、旅游景点和娱乐场所等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同时要继续开展
曲奇的做法好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要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决杜绝死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安排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化工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制定完善灭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专业化处置能力。
(三)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文体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按照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的通知》(文物督
发〔2017〕3号)要求,对文物古建筑逐一开展电气火灾风险评估,摸清消防安全现状,督促文物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公安部门要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建设、教育、民政、文体、人社、卫计、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街道要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众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五)强化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对今年夏季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要于7月中旬报城关消防大队,由其集中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的强大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对全市11处遗留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
消防工作整改任务的督办通知》(厅督字〔2017〕1号)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院长什么级别 (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整治。迅速开展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摸底排查,7月中旬,彻底摸清辖区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问题清单。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报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有主管部门的,要分类别将存在隐患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以创建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为抓手,针对消防设施完好运行,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有效提升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和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水平。
不知道自己适合什么工作 (七)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部门要织联合街道网格化排查力量,对辖区“九小场所”(即:小商场、小饭店、小旅馆、小公共娱乐场所、小医院、小学校、小生产加工企业、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或储存场所)全部进行排查,按照《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内容要求,建立基础台账,构建火灾隐患积分制管理办法,彻底消
除消防监管盲区和死角。要向每个“九小场所”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督促场所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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