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
因与聿案簿录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2.10
【字 号】铜政发[2007]77号
【施行日期】2007.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
春雨就像什么什么一样轻轻地落到地上(铜政发〔2007〕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加快住房二级市场建设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对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陕政发[2007]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防灾减灾标语
  一、继续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对能够保证居住安全、符合出售条件的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房),无论现住户是否属于产权单位职工,产权单位都要严格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办理出售手续。凡以房改标准价出售的公有住房,在购房人申请的前提下,原产权单位必须向成本价过渡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符合出售规定的公有住房,务必于2007年12月31日之前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报房改房出售及过渡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单位,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将有关情况在媒体上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铜川矿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推行成本价售房工作,为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二级交易市场创造条件。
  二、结婚祝福的话加快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市房产管理部门要针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政策条件下、不同性质的房屋权属,制定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降低登记门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第一,凡土地使用权明确,产权清晰的公有住房,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即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二 对权属有争议的公有住房,由目前房屋主管单位出具书面具结保证后,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三,手续不全但已建成且入住而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到当地土地、规划、建设、房管、消防、人防等部门完善手续;对2007年底前未完善相关手续的开发企业,有关部门应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同时以未能履行合同为内容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并视情节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市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对具备条件或符合政策规定的住房,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房屋尝的部首
权属登记手续。已办理了房屋权属证的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把产权证发给购房人,不得扣压。2007年底前,对应该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仍未办理的单位,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不得对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设置限制条件。市房产管理部门要认真清理影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性障碍,鼓励居民通过换购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在房改中购买公有住房未及时办理产权证的,职工个人产权取得时间按房改部门批准的售房之日确定。取得产权超过5年的已购公有住房,通过二级市场上市交易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可免征相关税费。
  四、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第十一条规定,对符合上市再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允许其上市交易。具体办法按照《铜川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暂行办法》(1999 年市政府第25号政府令)的规定执行。
  五、积极推行住房物业管理社会化。实行物业管理社会化是促进住房二级市场进一步发展
的重要条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政府各部门必须取消对职工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各种暗补,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六、加强住房二级市场信贷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完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简化贷款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二手房的支持。除评估费之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费用不得超过新购商品房公积金贷款费用。
  七、市房产管理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住房二级市场的重要意义和推行社会化物业管理的必要性,提高广大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为住房二级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欢迎广大众对推行成本价售房和开放住房二级交易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投诉,市房管局:3182903,市纪委举报电话:3283233。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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