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兜看医生土地归属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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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等于多少mg|用途||土地等级||怎么用笔记本建立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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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购物|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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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农村土地归属问题
农村土地95%属于村民小组占地时村民小组说了算
农村土地到底归谁所有?对此农民朋友存在很多误区。有人认为是国家所有,有人认为是村委会所有,还有人知道是集体所有,但具体怎么个集体所有就不清楚了。土地管理法第10条对于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但很多人看到其表述仍然是一头雾水,甚至会曲解其含义。就连法律工作者,也十有八九搞不明白。有一次我参加一个会议,当我问到有关土地是归村民小组农民集体还是村农民集体所有时,北京某有名律师过来质问我“哪有什么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不是一个主体。”我在办理土地所有权争议的案件时至少两次碰到县级国土局的主管副局长称“村民小组根本不是一个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是村委会的下级。村民小组与村委会产生土地所有权归属争议,就好比儿子与老子打官司”。
由此种种现实笑话使我不得不想,怪不得农民的土地受到这样那样的侵害如此严重,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自身缺乏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是一个重要原因。本来属于村民小组的土地,但大家都不清楚这一点,又怎么去维护土地权利呢?就好比本来是你的手机,但你还以为是别人的,你还会关心和维护好它的权利吗?
有鉴于此,我要大声疾呼并再三强调一个基本常识和现实存在:
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中95%以上属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有少量归村级农民集体所有;极少数归乡级农民集体所有。人民公社时期所概括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基本没有改变。只不过生产小“队”的称谓变成了村民小“组”而已。
土地维权首先应该从掌握这个基本概念开始,土地是你这个村民小组(几户或几十户)农民的,不是全村所有人的,更不是属于村委会乡政府的。一旦要征收占用,有说话决定权的是你们小组,取得补偿的也只能是你们小组的农民。有关政府部门和执法司法部门更应该清楚这一点。不要占地征地拆迁,都让村委会说了算,却把主人甩到一边。
附:
1、《土地管理法》第10条:
“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国土资源部在国土资发〔201X〕359号《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凡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201X年8月28日修正)第八条:
土地所有权归属,“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规定:
集体土地所有权,“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
属农民集体所有。”
第三篇:
土地证明书
土地证明书
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我国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四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载明;土地抵押权和地役权可以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载明。
土地证书以宗地为单位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写。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填写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以土地他项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同一土地他项权利人拥有不
同宗地上的土地他项权利,或者在同一宗地上拥有两个以上不同类型土地他项权利的,应分别填写《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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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对直接填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对象
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简单寿司的做法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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