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 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 由开辟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 地块规划、 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 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企业, 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主产品_____、年产量____、总投资 ____、注册资金____、注册日期____、开工日期____、投产日期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 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商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 “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 ,面积 约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 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 土地用途
2.1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 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 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六一儿童节的说说 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 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 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 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
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 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 宗地的交接
3.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 15 日内, 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 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 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 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 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 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 在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 2/3 ,甲方有权收回未 使用部份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 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
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 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 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 处理、 废弃物处理、 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 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 基础设施条件
4.1 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暂时道路、 暂时用电、暂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 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 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 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 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 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 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土地价款
it行业是什么5.1 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 面积为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万元人民币。
5.2 按 5.1 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 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 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 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 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为什么360打不开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
务向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 由 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 付款期限与方式
6.1 自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 30% ,即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腾达路由器6.2 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 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 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_元),付款时间: 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_元),付款时间: 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之前。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 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 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 甲方允许并保证在乙方缴清 5.1 规定的土地价款的 60% 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3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乙方必须及时缴纳耕 地占用税及供地规费、提供或者签署必需的法律文件和相关资料。 读书破万卷下一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由乙方与出让人直接签订, 甲方协 助乙方办理
7.4 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 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允许并保证在乙方缴清 5.01 规定的
土地价款的 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 30 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 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
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 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 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 50 年,以南 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 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1 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 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 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 出租、抵押。
8.2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 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 立春是2022的几月几日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该等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 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 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 总额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 个月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 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2 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提供宗地。 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导致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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