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查处
让人最喜欢又最容易接受的都是那些朴实的话治安案件查处是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与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简称,指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其他有关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理,调查取证后,对行为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有关对法律解释。
原则:一,治安案件调查取证原则:1迅速及时原则,2客观全面原则,3细致完备原则,4准确合理原则,保密原则,二,治安管理处罚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2过罚相当原则,3公开,公正原则,4尊重保障人权原则,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表现形式:一:数种违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典型的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治安管理处罚未决定前,一人实施两种以上行为,2治安管理处罚尚未执行完毕前,还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没有受到处罚且在法律追究期限内,3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处罚尚未执行前,被处罚人又实施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特征:1从行为主体数量上来看,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基于一个行为人而言的。2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数个过错。3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二)非典型的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包括1连续行为,末伏是几月几号2022年2继续行为,3想象竞合行为,4牵连行为,5吸收行为。二共同违反治安管
理行为,特征:1行为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客观上行为人共同参与实施了同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3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的故意或者共同的过失。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区别:
一,与犯罪行为的区别,联系:1形成的原因相同,2侵害客体基本相同,3行为的表现形式和作案方法基本相同,4二者都是遵循“国家公诉”原则行为定性处理的行为,区别:1触犯的法律不同,2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和情节轻重不同,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
二,与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共同点:1性质相同,都属于行政违法行为,2违反的法律依据相同,都违反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3最终的处罚性质相同都应依法给予行政管理处罚。区别,1违反的行政法律规范不同,2适用的处罚种类不同,3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不同。
三,与民事违反行为的区别,1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2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3法律责任承担的主体不同,4确定责任的原则不同,5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不同,6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不同,7追究法律责任的功能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1警告,2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5限期
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法律措施:1责令严加管教,2责令严加看管和,3约束,4责令不得进入体育比赛厂馆观看同类比赛,5强行带离现场,6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7收容教育,8强制隔离戒毒,9劳动教养,10收缴,11追缴,12取缔,13承担民事责任的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一)治安管理处罚的量罚情节,1法定情节和酌情情节,2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二)预备,终止和未遂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三)单处与并处,(四)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五)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六)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七)追究时效
治安案件证据的固定方法与要求,一,违法嫌疑人员“口供”的收集,1询问的地点(1,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反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2对需要传唤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2询问查证的时间(1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询问查证,侃侃怎么读2公安机关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8小时,3对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照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询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留违法嫌疑人,非经强制传唤的,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
珍惜所拥有的广西旅游景点介绍式进行询问。),3询问的方式,(1询问违法嫌疑人,必须由办案人员进行,2询问同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4询问的内容,5询问笔录的制作,6闯红灯拍照原理询问笔录的法律手续,
治安案件调查取证的常用手段与措施,(一)治安传唤: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或者嫌疑人,限令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的一项法律措施。(二)继续盘问,
治安案件查处的一般原则,1正当法律程序,2公开原则(行政立法公开,行政决策公开,行政程序公开,行政信息公开,行政决策公开),3参与原则(告知制度,陈述申辩制度,请求制度,),4回避原则(适用条件: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5效率原则,
治安案件查处的简易程序,一,具备条件:1治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符合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3有法定依据,4简易程序的例外。二,步骤:怎么交朋友1表明执法身份,2告知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听取陈述和申辩,4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并交付被处罚人,5执行处罚,6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三,注意的问题,1尤其要注意证人证言,物证等各种证据
的收集和固定,不能因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而疏忽了证据的收集,2在当场做出处罚决定前,要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告知程序,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治安案件查处的一般程序,一,治安案件的管辖:1地域管辖,2级别管辖,3共同管辖,4制定管辖,5移送管辖,6专门管辖,二,治安案件的受理,1治安案件受理的来源,①报案,②控告,③举报,④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⑤移送,⑥发现。2治安案件受理的条件,①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事实发生,②依法应当承担违反治安管理的法律责任,③公安机关有主管和管辖权。3治安案件受理的程序,①认真接待,填写报案登记表,②初步审查报案材料,提出处理意见,③受理审批,④及时指派专人负责案件的查处。4受理中应注意的问题,①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②认真处理现行案件,③做好与案件相关的各种物品的处理,④遵守保密规定。三,治安案件的调查,四,告知,五,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1治安案件调查终结的基本要求:①案件事实清楚,②证据材料充分,确凿,③定性准确,④适用法律恰当,⑤处罚公正,适当,⑥程序合法,⑦法律手续齐全完备,法律文书规范。2决定的程序,①提出处罚意见,②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③法律部门审核,4审批。六,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的送达: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七,治安案件的执行,八,治安案件的终结(结案:①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②适用
调解程序的案件达到协议并已履行的,③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并已执行的,④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终止调查:①没有违法事实的,②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③违法嫌疑人死亡的,④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治安案件查处的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的一种特殊程序,并不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一,治安处罚听证的适用程序:1治安处罚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3日内申请2日内受理10内举行)2组织结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3步骤:①确定听证会主持人,②确定听证会的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③听证会的准备,④听证会的举行,⑤制作听证笔录,⑥制作听证报告书。4中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会,调取新的证据或者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因当事人提出回避请求,致使不能继续进行的,其他需要中止的。终止:听证申请人撤回听证申请的,听证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据不出席或者未经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申请人死亡或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撤销,解散的,听证过程中,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扰乱听证秩序,不听劝阻,致使听证不能正常进行的,其他需要终止听证的。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执行:一,执行主体:①县,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和铁路,交通,民航,森林系统县一级公安机关及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这些公安机关原则上
对其本身做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及其他决定均有权执行,②公安派出所及其铁路,交通,民航,森林系统公安派出所,这些派出所原则上对其本身做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及其他决定均有权执行。③行政拘留所,仅负责对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二,执行对象: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资格。三,依据: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四,执行方式:处罚人自觉履行和公安机关强制执行。五,原则:①谁决定谁执行原则,②自觉履行原则,③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④罚缴分离原则。
警告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一种,由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决定,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立即向本人宣布。
的执行:1处罚的自动履行:①收到通知书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等执行结构缴纳。②当场收缴的执行,2处罚的暂缓或分期执行: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处罚人申请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
行政拘留的执行:1暂缓执行的条件:①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提出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②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③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④被拘留人或其他近亲属依法到担保人或者缴
纳保证金。2担保人的条件:①与本案无牵连,②享有政治权利,③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④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担保人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①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②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公安机关对担保人可以处三千元以下。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理: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不愿意或者不到担保人,可以交纳保证金。200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的执行:在被吊销许可证上加盖吊销印章后收缴
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执行: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宣布执行,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