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拘留人时是否必须出示拘留证
公安机关拘留⼈时是否必须出⽰拘留证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并且拘留是否必须出⽰拘留证的规定也不⼀同。下⾯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拘留的相关法律知识。
  拘留必须出⽰拘留证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拘留时不出⽰拘留证,或先⾏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公安机关办案⼈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由办案⼈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
  公安机关执⾏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拘留。责令被拘留⼈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拘留的⼈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警械和武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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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时内通知被拘留⼈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  其他共同犯罪嫌疑⼈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可能互相串通,订⽴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即通知被拘留⼈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家属或⼯作单位的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应当在拘留后的24⼩时内进⾏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证据还不充⾜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及时讯问的⽬的在于:
  ⼀是及时收集证据,避免被拘留⼈可能形成反侦查的⼼理准备⽽给侦查活动带来困难;
  ⼆是防⽌可能发⽣的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包括犯罪⾏为没有发⽣,或被拘留⼈的⾏为不构成犯罪;
  虽有犯罪⾏为,但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虽有犯罪⾏为,但不是拘留⼈所为;犯罪⾏为是被拘留⼈所为,但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拘留条件⽽不需要拘留。对不需要拘留的,要⽴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经过讯问,认为被拘留⼈依法需要逮捕,但在拘留的期限内⽆法满⾜逮捕条件的,拘留的法定期限已经届满,如果释放可能继续危害社会或者有碍侦查活动顺利进⾏的可能的,应依法改⽤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根据《全国⼈民代表⼤会和地⽅各级⼈民代表⼤会代表法》的规定:拘留担任本级⼈⼤代表的犯罪嫌疑⼈,应当⽴即向本级⼈⼤主席团或会报告;拘留担任上级⼈⼤代表的犯罪嫌疑⼈,应当⽴即报该代表所属⼈民代表⼤会同级的公安(检察)机关并向该级⼈⼤主席团或会报告;
  拘留担任下级⼈⼤代表的犯罪嫌疑⼈,可直接向该代表所属的⼈⼤主席团或会报告,也可委托该级同级的公安(检察)机关报告;拘留担任乡、镇⼈⼤代表的犯罪嫌疑⼈,由县级公安(检察)机关报告乡、镇⼈民代表⼤会。如果拘留的犯罪嫌疑⼈担任两级以上⼈⼤代表,要按规定分别报告,不得省略⼿续。
  如果拘留的犯罪嫌疑⼈是本辖区之外的⼈⼤代表,则应委托该代表所属同级公安(检察)机关履⾏报告事宜。上海装潢公司排名
  拘留具体含义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
总时间长度不⼀,有些国家甚⾄于可以⽆限期的拘留对象。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犯或重⼤嫌疑⼈的⼈⾝⾃由的⼀种强制⽅法。
  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般违法⾏为,给予的⼀种最严厉制裁,
男婴儿名字大全属于⾏政处罚的⼀种。治安拘留最⾼期限为15⽇(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政拘留所执⾏;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政复议、⾏政诉讼)。合并执⾏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犯或重⼤嫌疑分⼦,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应当在拘留后的⼆⼗四⼩时以内进⾏讯问。若被拘留⼈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罪释放,被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拘留的程序
我国宪法是哪一年制定的  公安机关办案⼈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时,应当
盛夏晚晴天晚晴身世
由办案⼈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老子曰打一诗人
  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续的,⼈民检察院可以先⾏将犯罪嫌疑⼈带⾄公安机关,同时⽴即办理拘留⼿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因此,对于⼈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必要时⼈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
  公安机关执⾏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出⽰,并宣布对其实⾏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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