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讲
家猫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讲座
主讲人:肖锋
讲授对象:全校干部、学员
讲座时间:2006年1月5日
讲授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背景
(一)从《条例》到法的演变
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8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迄今已有18年了。在过去的18年中,《条例》在我国治安管理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公司名大全发展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的日益复杂化,这部制定于计划经济时代法律已经远远跟不上我国治安管理的形势,也不能完全适应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必须进行全面的修订
2005年8月28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走完了它十个月的立法历程。这部从2006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法律,将取代原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成为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也将成为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
有人认为:从“条例”“法”,是从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这种认识其实是错误的。事实上,原来的《条例》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这一次由“条例”改为“法”其法律效力并未发生任何变化。这是因为1982年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权,所以在此之前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叫法律而叫条例。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要内容和立法精神
《治安管理处罚法》共6章119条,约16000字,分为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和附则六个部分
该法的基本精神就是既要充分赋予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为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所必须的权力,使其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又要对警察权的行使
作出更加严格的规范,防止权力滥用;既要使违法行为人受到必要的惩处,又要班尼特福迪尊重和保护人权,特别注意防止因权力的不当使用甚至被滥用造成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侵害。
总体来说,这是一部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符合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成就的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警察权的滥用、保护百姓的生活质量是这部法律主要着力点。
二、依法打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众安居乐业峨眉山迎第一场雪
(一)什么是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也叫治安行政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而依法从事的行政管理行为,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治安管理的范围很广,涉及到社会的每一个行业、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人,具体包括户籍管理、公共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每每让善良的人并不算高的愿望落空。依法打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众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请思考:
下列哪些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王某看球时向客队守门员投掷矿泉水瓶,将其头部打伤
(2)张某趁夜深人静,盗窃路面井盖五个
(3)孙某多次深夜发送淫秽信息给李某,影响其夫妻关系
(4)梁某伪造证件,企图乘船偷渡到澳大利亚,被我边检站警官发现
(5)胡某故意杀人未遂
所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而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上述五个案例中,前四个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5)因为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已经触犯了刑法,是犯罪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通常只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上有差别。上面(1)至(4)中,如果违法情节达成刑法要求的严重程度,例如王某将守门员打成残疾,张某偷了100个井盖,就构成了犯罪。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用54个条款,详细列举了110多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将其概括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四大类。具体来讲,包括:、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公共秩序主要包括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主要涵盖以下方面:(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秩序;(4)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5)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众性活动秩序;等等。
扰乱公共秩序的方法很多,主要有:(1)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交通工具,影响其正常行驶的;(2)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故意扰乱社会秩序的;(3)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4)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5)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6)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7)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8)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9)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的;等等。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要涵盖以下方面:(1)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上述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2)非法携带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3)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4)移动、损毁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
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5)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6)危害航空安全的;(7)破坏铁路交通设施设备或者危害、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8)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9)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10)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11)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12)旅馆、饭店等供社会公众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等等。
3、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主要涵盖以下方面:(1)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2)魔兽世界公会名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4)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5)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6)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7)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8)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9)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10)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11)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12)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13)虐待、遗弃他人的;(14)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1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16)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17)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等等。
4、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这是指故意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或者妨害正常的社会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主要涵盖以下方面:(1)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5)冒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6)妨碍公用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的;(7)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8)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9)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10)未经注册登记或被依法撤销登记后,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11)擅自经营需经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或者取得许可后违规经营的;(12)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13)旅馆业、出租业违法经营的;(14)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15)典当业工作人员违规经营的;(16)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赃物以及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17)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18)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19)监外执行人员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20)妨害国(边)境管理的;(21)故意损坏文物或者危及文物安全的;(22)偷开他人机动车、航空器、机动船舶的;(23)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24)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25)、嫖娼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的;(26)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传播淫秽信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
防火墙怎么设置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活动以及明知他人从事上述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27)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28)违反管理规定的;(29)为、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30)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驱使动物恐吓他人的;等等。
总之,现实生活中侵扰我们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几乎全被涵盖。其中,有些是对《条例》的重复,更有一些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兴不法行为,比如案例(1)中的“足球流氓”,案例(2)中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猥亵他人,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窃听他人隐私等等。
在此基础上,《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规定对于具有较严重后果,或者教唆、胁迫、诱骗他人,或者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以及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等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
总之,《治安管理法》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制裁,将清扫原先法律阳光照射不到的死角,大大震慑不法分子。让我们对于平安和祥和,有了进一步的期待。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行政制裁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条例》规定的警告、和行政拘留三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的基础上,增加了“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作为第四种处罚方法,并同时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处罚。但这并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对于和行政拘留的规定上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
1、警告
警告是最轻的一种治安处罚,对行为人处以警告处罚,要由公安机关作出裁决,填写裁决书,向行为人宣布并交给本人,责令其本人保证不得再犯。裁决书副本要交给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常驻地公安派出所,以利于监督其改正错误。
2、
《条例》规定的最高数额除“黄、赌、毒”这一类违法行为为3000元至5000元以外,一般的处罚是1元以上200元以下,此间没有幅度限制。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最高200元的处罚标准显然已经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治安管理处罚法》除了保留对“黄、赌、毒”3000元至5000元处罚外,对于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行为和不同的性质,分为200元以下、200元至500元、500元至1000元3个档次,这是幅度上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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