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模板】
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除客运、货运场站外,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配建停车场是指根据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所建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餐厅的名字公共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以外独立建设的面向社会开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科技让生活更美好作文600字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红线内施划的面向公众开放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停车场管理工作,统筹制定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各区人民政府(含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对停车场管理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按照全市停车场建设规划,做好本区域内停车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对停车问题突出的区域,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本区域内的停车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改、财政、自规、住建、公安、交通、城管、市场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市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建设公共停车场,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七条停车场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停车场专项规划中有关要求应当纳入控制性
详细规划,作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车险推荐
第八条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确定城市停车总体发展策略、停车场供给体系及引导政策,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与布局,明确建设时序,并将停车场与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紧密衔接。
第九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应当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道路停车位为补充,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综合考虑区域停车需求,科学平衡动静态交通发展,合理确定停车场规模。
第十条新(改、扩)建下列工程,应当按照停车位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停车场,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机场和其他交通枢纽;
(二)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和会展场所;
(三)居住区;
(四)公园、旅游景点;
(五)大中型工厂、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商业街区、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场所和商务办公场所;
(六)市政府规定应当配建和增建停车场的其他场所。
建设工程竣工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对配建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规划核实;配建停车场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不得通过联合验收。
第十一条市住建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和停车需求变化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停车资源普查,对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研究调整停车位配建标准。
四姑娘山自驾游攻略第十二条市住建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征求市发改、城市管理、财政、各区人民政府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应当纳入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三条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应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相衔接。坚持规划超前、配套到位、分步实施原则,遵循合理布局和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维修吸尘器
施地下空间进行规划建设。
中心城区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当规划一定比例,预留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
第十四条在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市、区人民政
府可以组织相关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利用待建土地、自用场地、边角空地或者人行道边界线至合法建筑物之间开放式场地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建设临时公共停车场应当进行场地硬化,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
政府安排临时使用的闲置土地和土地储备机构未计划供应的储备土地,符合停车条件的,应当优先作为临时公共停车场使用。
第十五条居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按照下列规定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一)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居住区,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制定停车场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临时管理规约征求业主意见后设置;
(三)尚未成立业主大会且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设置。
第十六条临时公共停车场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022年高速免费时间表最新公布日
第十七条配建、公共停车场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有关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并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配建、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设置标准和规范,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照明、通讯、排水、通风、消防、技术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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