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聘用人员待遇的实施办法--人事工作制度
编外聘用人员待遇的实施办法
编外聘用人员是适应我校建设发展需要诞生的一支重要力量, 是我校人力资 源的必要补充。为了鼓励编外聘用人员热爱本职、努力工作,更好地成长进步与 发展提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现就编外聘用人员各项待遇提出以下试行办法。
一、政治待遇
关心编外聘用人员的政治成长和思想进步。 党团、工会等组织要支持并吸收 编外聘用人员参加组织活动,要积极发展优秀者加入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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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引进在编人员时优先录用优秀编外聘用人员。 对在我校工作且表现 突出或连年考核优秀或取得上级重要教学科研与技能比赛奖励的、 以及有突出贡 献的优秀编外聘用人员,要作为学校公开招聘引进在编人员时的重要人才资源,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做好编外聘用人员的考核和评奖评优工作。 编外聘用人员要和在编人员一同 参加评奖评优,统一评奖评优条件,评奖结果同等使用,并存入个人档案。
二、工资及待遇
依据学校财力情况,通过普调与激励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提高编外聘用人员的 工资待遇。
经学校批准聘任并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外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和待遇调整为:
(一)全日制聘用人员
1)工资标准:薪金包含月薪和其他津补贴。
1、按教师、职员 含试用期 新春祝语不同职级确定标准:
教师
1高讲、博士 3100 元;
2讲师、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600 元;
3助理讲师、大学本科 2200 元;
4教员、大学专科 1300 元。
•职员
1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300 元;
2本科 2000 元;
3专科 怎么给手机文件加密1200 元;
4中专、高中 700 元。
2、    工勤人员等岗位:
1)技工:固定 700 元+浮动 150 ;
2)校卫队员 : 队长:固定 1000元+浮动 300元;队员:固定 600 元+浮 动 300 20大时间元;
3)学生宿舍管理员:固定 600元+浮动 300 元;
4)其它工勤人员:固定 600 元+浮动 100.
聘用期一般为三年, 试用期内(三个月)人员,按相应工资标准的 80%执行。 学校编外聘用人员需经学校讨论同意聘任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对特殊岗位人 员学校还将根据需
要和人才市场情况,实行以岗定薪。
对考核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实行每年浮动的激励机制, 下一年度每 月工资上浮 30元,工勤人员每月工资上浮 20 元。
3、    其他待遇
1)其他津、补贴:编外聘用人员享受值周(值日)津贴、班主任津贴、 伙食补贴、加班值班补贴按按学校同职级的在职教职工标准和办法计发。教师超 课时津贴标准:每周为 12 节标准课时,其超出部分按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级 标准和办法计发。
2)休假待遇:编外聘用人员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享受带薪寒暑假和国 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校卫队员等岗位因工作需要无法享受寒暑假的按国家规定享 受带薪年休假。
3)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学校培训计划,享受公 费资助政策。
4)学校积极为编外聘用人员参评职称、办理教师资格证等创造条件,提 供便利。
5)住宿办公待遇:编外聘用人员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的校内住宿办公 待遇以及国家
规定的有关待遇。
6)按国家有关规给予缴纳职工养老、 失业、工伤、生育、 综合医保费用。
4、工资的发放:编外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按 12 淘宝最便宜个月计算月薪并于次月上 旬发放。其它津、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二)    非全日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编外聘用工勤人员: 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每天工作时间 4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 24 小时,每小时工资标准 7 元,每半个月发一次工资。 (非全日制 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工资标准, 08 年惠城区 6.5 元)。给予购买意外商业保险。
(三)    按课时计酬的外聘兼职教师课时费 :
助理级职称和本科学历及技师: 40 / 节、中级职称和研究生学历及高级技 师:45 / 节、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 friendship作文50 / 节。按课时计酬的外聘兼职教师课 时费,每月或每学期按实际课时每月发放一次。
(四)实习人员月生活补贴: 来校实习人员,原则上不给生活补贴,若学校急需,来校顶岗实习的,经校 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顶岗实习期间,月生活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按顶岗实习 实际时间每月发放一次,并次月上旬发放。
1、研究生或双学士以上: 1000 元;
2、本科生: 900 元;
3、专科生: 600 元;
4、中专生: 400 元。
(五)其它: 实行后勤社会化的管理部门、 人员经学校讨论同意后, 按承包 合同规定给予计酬。
三、用人科室负责制订浮动月薪量化考核标准并负责考核。 用人科室于每月
3 日前,将上月考勤表、量化考核结果造册登记,科室签署意见并报主管校领导 审批后交办公室, 由办公室提交主管财务副校长、 校长审批后通知财务兑现工资。
本办法自20XX111日起执行,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遇有和国家 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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