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外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关于编外(合同制)职工管理办法
(2012年3月修订)
根据通人社薪[2011]19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编外职工工资晋级和管理机制,经院部研究决定,对原《合同制职工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工资结构及工资标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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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岗位工资
岗  位  津  贴
生活
补贴
见习期
硕士
本科及以下
1-2年
3-5年
6-10年
大学毕业寄语
11-15年
16-20年
300
500
400
650
员级
500
怎样注销支付宝账户700
800
900
1000
1100
350
助理级
600
750
850
950
1050
1150
400
中级
700
900历史知识大全
1000
1100
1200
450
副高
850
1050
1150
1250
500
二、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1、编外职工按法律所规定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医院按规定比例交纳社会保险费,编外职工按规定交纳个人保险费用。
2、编外职工自签订合同起,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科室奖金平均数的50%,试用期满后,奖金与科室正式职工同等享受。
3、录用的新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见习期满,按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执行相应档次工资标准。见习期满,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执行员级工资标准,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执行助理级工资标准。
4、重要节日慰问,编外职工与编内职工同等享受。
5、编外女职工生育后,独生子女优待费、入托费、儿童医疗费按上级和医院规定执行。
三、管理办法:
1、新录用编外职工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
2、每年年终对编外职工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评为“基本合格”的限期改进,改进期为6个月,期满重新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连续两年考核评为“基本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五一活动广告语
3、编外职工须在两年内完成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本专业执业资格。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辞退。
4、编外职工通过继续教育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后,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交人事科审核后,复印件人事科存档备用。
5、工资标准中工作年限指交纳养老保险年限(包括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的学龄),按整年计算。当年达到规定年限并年度考核合格的,从次年一月一日起调整其工资标准。
6、对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聘任,任职条件与编内人员同等掌握(包括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已发表论文等),聘任后按新任专业技术职称兑现编外工资。
7、本《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8、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科。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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