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附件1-2:《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1-2
《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本团体标准项目根据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批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团标文〔2021〕1号)于2021年4月1日进行立项,项目名称《校园心肺复苏和自动体外除颤培训服务管理规范》,项目编号:JYBZ2021013。久心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协调单位。受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以下简称体卫艺司)委托,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和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开展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其中涉及急救教育设施设备标准建设。根据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将《校园心肺复苏和自动体外除颤培训服务管理规范》名称调整为《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侧重于急救培训设施设备的整体规划和建设,由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和久心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共同牵头组织编制。
1.2编制意义
通过提供急救设施设备的规范性配备与建设,协助做好新形势下校园急救设施设备的装备工作,满足各级各类校园急救的需要,配合开展相关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整体性提高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1.3参与单位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久心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北京急救医疗培训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河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经开分校、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弘联医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人医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麦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医博士医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4主要工作过程两会时间结束时间
1.4.1立项阶段
2021年4月,团体标准项目正式立项,按照体卫艺司有关要求,根据《全国校园急救教育培训试点工作方案》和《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参考》,筹备召集装备部门专家、急救教育专家、
医疗卫生学校负责人、急救教育老师及多家急救培训企业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生产企业共同参与标准的制定。
1.4.2启动阶段
4月24日,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组织召开的校园急救教育和近视防控工作交流会上启动了全国急救教育培训试点工作。会上,教育部体卫艺司副处长樊介绍了校园急救教育培训工作背景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并对校园急救教育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久心医疗科技、上海弘联医学等企业汇报了公司支持学校开展校园急救培训工作的经验,北京市商业学校介绍了学校开展急救教育的相关经验。本次会议研讨开展校园急救教育的方法和路径,启动全国校园急救教育培训试点建设单位申报工作。来自各省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全国各中小学校长、教师,医疗急救类专业标准和证书开发机构组织以及部分专业生产自动体外除颤设备(AED)企业、心肺复苏培训模拟设备企业人士等参与了此次会议。
5月,全国急救教育培训试点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并于5月14日、26日召开了两次工作会议。试点工作办公室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国校园急救教育培训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汇总试点申报单位情况,协同推进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大纲、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和配套培训设备规范研制工作,以及开展急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各项试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5月31日,试点工作办公室主要工作人员赴北京中医药大学开展调研工作详细了解了北京中医药大学组织的大型师生急救共训活动,观摩了心肺复苏(CPR)操作和模拟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现场培训课程,参观了急救实训室,并与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工会、护理学院、教务处领导进行了深入座谈。双方就急救教育的重要性、AED设备布局标准、急救培训标准的设立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研讨交流。
截止6月中旬,试点工作办公室已收到多家AED制造生产企业、急救培训设备生产企业、急救培训类企业、医学类高等学校、医学类职业学校、地方红十字会等单位的试点申报书,试点工作办公室协同久心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1.4.3起草阶段
6月初,由协会技术标准部、理论研究部正式开始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的编制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大纲的编写工作。据此,技术标准部提出了标准基本原则与框架、目录结构、功能要求框架等,于6月11日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第一稿。
6月18日,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多所专业高等学校和多家参与企业提供相关急救设备要求和设备参数,形成工作组讨论稿第二稿。
6月25日,经与协会理论研究部协调,明确将《校园急救教育培训课程教学大纲(草稿)》中的培训
内容列为标准中设施设备应支撑完成的目标,并丰富了标准中急救教学资源和设备要求,使之更贴合急救教学。吸收北京市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置指导目录的内容,进行适应性简化,提出了校园急救站的初步配备方案。参考团体标准《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设置与管理规范(草案稿)》,初步规范了校园急救站在学校中设置的选址要求、外观要求、标识要求和取用要求。根据《中国AED布局与投放专家共识》中AED的设置密度,给出了校园急救站的基本数量和推荐数量。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第三稿。成稿后,面向试点工作专家组和参与企业征询意见,收到了大量反馈。
7月29日,根据反馈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讨修改,大量简化了急救培训教室和校园急救站的各类设备药品,精简了各类功能参数,对不同企业间同类产品进行协调归总,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第四稿。成稿后,再次面向试点工作专家组和参与企业征询意见,收到了部分意见和较多正向反馈。首组词
8月22日,根据第四稿反馈进行了修改调整,对于部分较为宏观意见,进行了电话沟通,落实到具体的条款内容上,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第五稿,作为会议讨论材料。
8月23日,试点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校园急救教育工作研讨会(线上视频会议)。会上,教育部体卫艺司副处长樊要求,“加强学校急救教育,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完善学校急救教育标准,加强学校急救设施建设和师生急救教育培训,纳入教育“十四五”规划,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由技术标准部和理论研究部分别介绍了《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和《学校急救教育课程
教学大纲》,认为标准应该满足实际需求,够用、实用、适用,应恪守经济原则,避免给学校过大配备负担。来自北京急救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河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等六位专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来自久心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上海弘联医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代表发言。参会专家和与会代表对急救教育、配备标准和教学大纲进行了认真研讨,提出诸多有效建议和想法。会后根据各方意见,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第六稿。
9月3日,与河北省教育装备协会和四家企业对标准的部分参数、个别重要设备进行再次确认,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第七稿,并作为标准草案稿提交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委员会。
至此,历时3个月,共经历七个版次。前后共收到37人次、700余条修改意见。
1.4.4征求意见阶段
9月6日,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委员会秘书处对草案稿进行形式审查,调整部分内容,形成征求意见稿,准备面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
2适用范围和标准定位
中秋节祝福诗句2.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校园急救设施设备的设置、一般规定、教学资源和设备要求、配备要求、管理维护和产品说明书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校园急救设施设备的实施、部署、验收、培训、使用以及相关设备的开发、生产和质量控制。其他教育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2.2标准定位
1)满足实际需求,够用、实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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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恪守经济原则,避免过大配备负担;
3)紧密结合大纲,落实各项教学任务;
4)统筹整体考虑,照顾各学段全流程;
5)预留发展空间,支持个性持续发展。
3重大分岐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整体而言,没有重大的分歧意见。
在讨论中存在一些较为重要的建议和思路,简述如下:
1)根据标准内容,标准规范的对象是校园急救站和急救培训教室,有专家称标准名称没有表达清楚,应该是《校园急救和培训设备配备规范》,或另立项目制定系列标准。
2)部分参与企业建议将有关心肺复苏的设备产品应按班级人数至少每人或两人一套,便于所有师生均能实践操作。
关于上述意见,试点办公室认为:
1)因项目试点周期较短,制定系列标准会更加耗时,不利于试点工作快速推进。而且,在标准中对校园急救设施设备进行了定义,包含用于急救教学和急救实践的专用设备,故现名称能够反映所规范的内容。
2)心肺复苏设备的配备也应考虑够用、实用、适用原则,避免给学校带来过大的经济负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的人员数量,尽力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4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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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和专利,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辞职信范文
建议本标准由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委会组织宣贯实施。
本标准的编制得到了相关方的支持与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全国急救教育培训试点工作办公室
《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小组(代)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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