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的管理
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
第二十条 所属企业在善用自身法律人才资源的基础上,可聘请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事务法律顾问统称“外聘法律顾问”)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外聘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律规定的从业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属企业聘请外聘法律顾问,应注重成本效用分析,严格控制成本。尚未设置法务机构的所属企业应聘请有相当规模和水平的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常年律师顾问服务。
第二十一条 所属企业应由法务机构(尚未设置法务机构的,由法务岗位人员)推荐不少于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备选单位,报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同意后,由企业领导班子在备选单位中集体研究决定。
所属企业上报备选单位时,应附上如下资料:
(一)备选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主要合伙人等相关资料;
(二)具体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的执业资格证明、毕业院校、专业情况;
(三)备选律师事务所和备选主办律师现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清单;恬怎么读
(四)备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联系方法等资料;
(五)备选律师事务所认可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草稿;
牡丹花的种植(六)所属企业法务机构或法务岗位人员的推荐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具体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执业资格,具有相当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所属企业应与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签署期限不超过两年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拟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在合同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接受已经(或准备)与集团公司、所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业务;
(二)不得接受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主要竞争对手或利益关联或对立者的委托业务;
(三)在合同期内成为其他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
所属企业应在《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以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选定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会议记录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 所属企业法务机构具体负责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与管理工作。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应企业的要求,就企业重要的合同文件、重大的企业行为合法性出具书面意见;
带发的成语(二)应企业的要求,参与企业法律纠纷预防和解决工作;
(三)定期向所在企业提供法律事务工作评估报告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应企业的要求,参与企业的法律知识普及、培训工作;
所属企业应在《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将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以书面方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与该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续签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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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所属企业可聘请有资格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律师担任专项事务的法律顾问。专项事务法律顾问的聘请制度由所属企业参照本办法关于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规定自行制定,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所属企业应就委托事项、费用支付、专项事务法律顾问责任等内容与专项事务法律顾问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
专项法律服务事项完结后一个月内,所属企业应向集团公司提交关于专项事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每年将组织对所属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检查和考评。对如下情况的外聘法律顾问,集团公司将对其采取特别的管理措施:
(一)在集团公司组织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考评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
(二)违反承诺接受正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进行仲裁、诉讼活动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业务的;
(三)没有合理的理由,未能完成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委托法律事务工作的;
(四)由于过错导致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权益受到不应有损害的;
(五)被有关部门吊销执业资格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被列为集团公司法律服务禁入名单的。
所属企业不得选择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事务法律顾问。
第七章法律业务培训与行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快优秀法律人才的引进步伐,逐步增加对法律事务工作的投入,增加企业法律顾问在集团公司内部的经验交流机会和参与集团公司外部法律知识学习、研讨的机会。
集团公司将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业务培训活动,逐步提高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企业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将企业法律事务培训活动列入企业员工的培训计划。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企业法律顾问的评聘工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企业领导在企业决策与经营中,要尽量听取企业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
母亲节送什么好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将企业法律事务支出列入企业年度预算,为企业法律事务的顺利开展提供财政上的保证。
第二十八条 所属企业每年应制定本企?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受案范围和工作方案设计
一、        受聘房地产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一)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
1、就委托方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
2、应邀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对有关经营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帮助委托方建立法律事务机构,进行法律培训、教育;
4、优先接受委托方委托代理参加具体纠纷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等以及代为办理经常性法律咨询以外的活动,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二)房地产公司经常性法律服务的具体种类
第一部分:常规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对房地产公司常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订及完善房地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增强企业规范管理,使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把企业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法官进羊圈打一城市名3、对房地产公司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意识;
4、对房地产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促使企业规章制度得到正确贯彻;
5、参与起草、修订及完善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行为;
6、对与房地产公司有合作、合同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进行调查,防范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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